作者: Archim

  • 先兆

    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吗?”

    我用笔把铺在在桌上的试卷戳得铎铎作响,男孩就站在桌子前面,我毫不留情地在考卷上画上一个又一个的圈。

    男孩在原本该是他名字的地方写上了“厄运的先兆”,笔迹虽然潦草,但我一眼就能认出那段令人不安的字符。

    而且,他在试卷的所有填空上都用同样潦草的笔迹写着“他来了”。

    我讨厌这种故弄玄虚。

    大多数孩子,特别是男生,在某些时期都喜欢在作业上画一些不太恰当的东西。当教师的这些年里我也看过不少。但这些意义不明的潦草字迹却让我发自内心的感到厌恶。

    “怎么了?”男孩看着我,一副懵然的样子。

    “你为什么这样写?谁教你的?为什么不好好写上自己的名字?”他浑然不知的态度多少让我有些气结。

    “可我确实写上了我的名字啊。”

    “不对,这是你写的。” 我指着纸上潦草的字符。

    “我没有写这个。”

    “别撒谎,这是你的试卷。”

    “什么是厄运?”

    他的神色看起来很无辜。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撒的谎往往一眼就能看出来。而现在的他看起来确实是一脸的懵懂。

    我几乎开始怀疑是不是我自己拿错了,当然前提是我没有亲眼看着他把卷子交到我的手上。

    “现在这个不重要。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请好好地完成你的试卷。”

    “谁要来了?”

    “什么?”

    “为什么那张纸上都写着‘他来了’?”

    “我不知道,这是你的试卷。”

    “这不是我的。”

    和他对话让我脑壳发疼,“听好了,是不是有人指使你这么写的?是不是有人让你来搞恶作剧?”我尽量平缓情绪,耐心地问他。

    “我真的没写这个。”他像大多数孩子遇到麻烦时那样,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子。

    房间里突然变得很冷。我环顾四周,察看是不是漏关了哪扇窗。

    这时男孩抬起了头。他的眼神尖锐,我下意识地撇开视线,不和他对视。他嘴角抽动,脸上表情看起来很……严肃?孩子们能看起来很严肃吗?

    “坏家伙要来了。”他的声音比平时要低沉得多。

    “你说什么?”我现在又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耳朵。

    男孩脸上严肃的表情转瞬间就消失了。

    “嗯?” 他回应我,神色比一开始更困惑了。

    “算了,没事,是我太紧张了。到外面去玩吧。”

    “好。”男孩长抒一口气,忙不迭地走出办公室。

    我打了个寒颤。我在这里工作了几年了,也见过不少奇怪的事情,但这也能算得上我见过最离奇的事之一了。我趁孩子们在课后活动的时候,重新检查了教室和孩子们的试卷,除了男孩那张以外,其他的一切都很正常。

    我不再去想试卷的事。

    今天剩下的时间平淡且无聊,和教小学生语文课一样无聊。

    我的公寓就在学校附近,不下雨的时候我往往会选择步行。从学校到公寓有三个街区,回公寓的路上我都想着那张考卷。我想过给男孩的父母打电话,但男孩平常一直是一个乖巧的学生,成绩也谈不上差劲。我考量再三,决定把这次的事件归结为几个小学生间无聊的恶作剧。

    试卷的事并不是唯一让我担心的,当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时,总有一种感觉,强烈的感觉——有人在跟踪我。我一路走走停停,比平时多转了好几个街角,都没有甩掉那种感觉。我四下环顾,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迹象。我逐渐加快脚步。

    我的公寓就在一楼的第一间。放在平常,我会因为能少爬几阶台阶而沾沾自喜,但今天,我只觉得这间房的位置过于直白和暴露——我的房间简直像是完美的下手对象。

    我拿出钥匙,熟悉的开锁声让我有一种解脱感,我终于能好好地洗一个热水澡,把这诡异的一天抛在脑后。可随后映入我眼帘的景象只能用绝对的灾难来形容。

    有人翻遍了我的小厨房,把所有的柜子都打开了。冰箱里的所有东西都被倒在了瓷砖地板上,到处都是牛奶和蔬菜叶,厨房里整套的刀具全都不见了。我走进客厅,事情变得更加诡异。有人把我所有的海报和照片上的眼睛都剪掉了,它们仍然挂在墙上,但在眼睛的位置上被精细地切出了一个小矩形。电视开着,闪着雪花屏,有人用记号笔在屏幕上面画了一个诡异的笑脸。地毯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看起来像是被人一路拖着带到了卧室里。现场没有任何脚印,只有几片从厨房带过来的菜叶。

    我不应该进去的,我应该就此打住,然后报警。可我难以抗拒的好奇心驱使着我把手放在了卧室的门把上。

    我打开卧室的门,半信半疑地认为会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疯子在里面。

    卧室里并没有人。

    不过,我确实找到了本该在厨房里的刀具。它们被插在我的床上,仿佛插在一个看不见的人身上。

    我叫了警察。

    不再有任何犹豫了。

    警官给我做了笔录,他看起来和我一样不知所措。

    他问我是否有仇家或者惹到了不该惹的人。

    我说没有,我很确定我没有。

    “真的没有吗?”他问。

    “除非是一个因为考砸刚挨过骂的学生。”

    警官听到这个消息突然来了兴趣,但我马上解释说,我教的只是刚满十岁的孩子。他们不可能是嫌疑人。

    “这很像不懂事的年轻人会做出来的出格事。你知道有谁会这么做吗?也许是公寓里其他的年轻人?”

    “我不知道。我和他们没多少交集。”三点一线的教师生活让我没有多少能去和楼里其他租户打招呼的余裕,我解释道。“他们是怎么进来的?”

    “这就是个问题了。你说你回家的时候门是锁着的。而且其他门窗也完好无损。只有你有这里的钥匙吗?”

    “是,只有我和房东有这里的钥匙。”

    “嗯,你要尽快把锁换了。公寓的额外钥匙很容易就落入不法分子的手里,我也遇见过不少保洁或者搬家公司的小偷。你还有其他地方可以住吗?”

    “没有,真的没有。”

    “我待会儿会叫一个锁匠过来,重新给你换把锁。虽然可能会花上一笔钱,但是安全更重要。”

    “他要多少钱我都会付的。”

    “好。今晚我联系巡逻车过来几次,别太紧张。”

    “谢谢你。”

    “没事。时间差不多了。如果今晚真的有什么事,直接打电话就行了。”

    “我会的。”

    一个小时后。一个小老头模样的人来了。他在门锁那里摆弄了半个小时,而我则尽可能地收拾了满地的狼藉。

    “当心那些坏家伙。”这是他完工前说的唯一的话。”180块。算上加急的费用。”

    我笑了笑。“值这个价。” 小老头收了钱,抬头看了我一眼便大摇大摆地走了。

    我做了好几个小时的清洁,内心深处还留有余悸。我在大学时也遇见过几次小偷,但那和现在的状况不太一样。那些都是司空见惯的打砸抢,小偷看见值钱的东西就拿,搜刮一番就走。而现在,现在的情况很有针对性——一切都是冲着我来的。

    尽管我清楚我今晚绝对不会睡着,但我还是准备躺上床。我通常会在卧室里换衣服,但今天我选择在浴室里换上睡衣,然后快速地洗漱完毕。

    我坐在床边,打开床头柜的抽屉。

    那是一把半臂长的猎刀,是我上次旅游时买的。我拔出刀,刀尖在灯光下熠熠发辉,尖锐的寒芒给了我一些安全感。我把刀塞在枕头底下,然后躺下。

    我盖着被子在那里躺了几个小时,尽管有了额外的安全保障,我还是无法摆脱有人在看我的感觉。门是关着的。窗帘被拉上了,但我再也无法忍受了。

    风吹动了我窗边的一棵树,沙沙作响。现在是冬天,它的叶子应该早掉光了,但我发誓我听见了,诡异得不寻常的声音。如同有人在你窗外低声的密谋着什么狡黠的计划。

    我竖起耳朵仔细地听,声音很轻,但我却清楚听见这句话的每一个音节。

    坏家伙要来了。

    坏家伙要来了。

    坏家伙要来了。

    随后,更糟的是,我突然意识到我并没有真正的听见这些话,这些语句像是在我脑海里形成的。

    然后,我就听见了那阵笑声,我猛然从床上跳下来,那是一种疯狂而邪恶的笑声,声音尖细,直入脑髓。接着,浴室传来东西被打碎的声音。

    我一把抓起猎刀,粗暴地扯开刀鞘。我鼓起勇气打开卧室的门,蹑手蹑脚地走到走廊上。当我踢开浴室的门,打开灯时,我的心脏已经快跳出来了。我拿着刀,就这么指着那个空荡的房间。

    浴室的镜子被打碎了,水槽里满是血淋淋的碎片。腥臭的血液盛满了整个浴缸。有人用血在淋浴间的墙上写下了 “坏家伙快到了”。

    我尖叫着用手机报了警,然后跑回卧室。我疯狂地试图向调度员解释,有人在我的公寓里。她一边安慰我一边让在我去卧室待好并锁上门。

    我照做了。

    出于某种心理——也许是我小时候看过的电影——我躲在衣柜里,和旧球鞋一起瑟瑟发抖。

    调度员一直在和我说话,不断地告诉我不要挂电话。我呼吸急促,胳膊由于之前地慌乱被划出一大道口子。

    下一刻。

    当我感觉到我的脖颈后的呼吸时,我愣住了。

    调度员的声音离我远去,手机掉到地上,发出啪嗒的声音。

    冰冷的手指拂过我的脸颊。

    它说:“坏家伙在这里”。

  • Terrorist

    Terrorist

    房间很暗,窗帘被拉上了。唯一的光源就是那台老旧的电视。闪烁的光照着一个胡子拉碴的颓废男人,他穿着内裤盘坐在地上。

    他的女友斜躺在他身后的旧沙发上,闭着眼睛。她穿着一件宽松的T恤,长袜子,没有更多东西了。

    电视画面底下飘过的新闻上说外面的雪已经一米高了,但在公寓烟雾缭绕的空气里,房间里的油汀还在孜孜不倦地散发着压抑的热气。

    那个男人的耳朵贴着电话听筒。他的头是斜着的,方便把听筒压在肩膀上,确保电话的声音不会漏出来。紧紧缠绕着的电话线从他肩上穿出,一路挂到他面前的电话底座上。电话圆形的拨号盘凝视着他,一脸的惊愕。

    他留心着新闻频道任何报道,电话线的另一边也很安静,只能听见呼吸声和些许吸鼻子的声音。他们都在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电视上开始转播恼人的广告,显像管咔咔作响,电话那边传来几声无意义的咳嗽,男人嘴里挂着的香烟已经到燃尽的边缘。

    终于,他受够了。突然爆发的怒火把缠得并不理想得听筒从肩膀上狠狠地甩了出去。听筒砸在地板上弹起,撞到电视柜上,发出了8个小时以来这间屋子里最大的声响。

    女孩从睡眠中惊醒。

    “发生什么事了吗?”

    他摇了摇头。

    然后倾着身子把听筒捡起来,将线一圈一圈重新缠好,然后挂回底座。

    女孩像猫一样伸了个懒腰,揉了揉懵懂的睡眼。

    “工作上的事吗?”

    他点头。把手从电话上拿开,转过身用尖锐的目光看向她。

    女孩刚点燃一根烟,吐出的烟雾飘向房顶。她懒洋洋地站起来,走进厨房,经过被脱色的墙纸和虫蛀烂的门板。

    男人回身重新拿起电话,拨通了号码。

    电话那头仍是沉默,时不时能听见几声咳嗽和抽鼻子的声音。

    “我给我们做点吃的吧?”女孩从厨房探出头来。

    他朝着女孩点了点头。

    女孩没忍住,又打了个哈欠。

  • 另一个小丑

    另一个小丑

    就在昨晚第76届威尼斯电影节颁奖典礼上,由杰昆·菲尼克斯主演的DC超级英雄电影《小丑》获得威尼斯电影节最佳影片金狮奖。

    作为和一众艺术片争夺奖项的超级英雄电影,小丑能排开近年来漫改超级英雄电影的消极评价,力压群雄属实不易。

    看样子,DC在似乎终于想为这个人气爆棚的反派角色按上一个合适的起源。

    小丑作为蝙蝠侠本刊中的第一个恶棍,自蝙蝠侠创刊起这个鲜红嘴唇,绿发白肤的犯罪王子就一直作为蝙蝠侠的宿敌活跃在DC宇宙中。

    小丑上映前夕,我们来重温一下各类作品当中经典的小丑形象。

    《蝙蝠侠:致命玩笑》 黑暗的开始

    致命玩笑中的小丑被誉为漫画中最经典的小丑形象,故事围绕小丑袭击哥谭警长詹姆斯戈登和其女蝙蝠女芭芭拉展开,被关在阿卡姆疯人院小丑因为脑中突发奇想,想试试如何将一个人逼疯,于是他逃出疯人院,开枪将芭芭击伤,后者也落得终身残疾,并绑架了戈登警长。小丑将戈登赤裸着绑在废弃的游乐园内试图用恐惧和仇恨让戈登发疯。最后时刻,蝙蝠侠赶到现场,发现警长仍然坚守着自己的意志,并要求蝙蝠侠按照游戏规则抓住小丑。

    值得一提的是,故事中不断穿插着的小丑的回忆,对小丑的起源做了交代。小丑在故事中的原名叫杰克,为了追求理想,杰克辞了工作去马戏团做喜剧演员,尽管他相当坚信自己有天分,但是现实却差强人意,而他深爱的太太已经怀了孕,为此杰克不得不铤而走险接受黑帮的委托,假扮成盗匪红头罩前往他曾经在附近工作过的化学工厂行窃。然而就在杰克答应下来之际,警方却通知他他的妻子已经在一场电瓶走火的离奇意外中死亡。

    当他们到达化工厂时,工厂的警备配置已跟当时有所不同,之后突然间蝙蝠侠出现挡在戴着红头罩面具而被追杀的杰克面前,而杰克因为过于恐惧而跳下废弃的化学池之中,起来时发现自己面色惨白、嘴唇血红、头发也变成绿色。在一天内受到妻子过世和巨大毁容的双重打击之下,杰克精神失常,现在,他真正的变成蝙蝠侠的死敌小丑。(但是在本篇中小丑也提及自己有很多记忆,不清楚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自己)

    如果说拉斯柯尔尼科夫还算是有得救的话,那么致命玩笑中的小丑就是彻彻底底的疯狂,致命玩笑通过小丑发疯前和发疯后截然不同的精神状态来对比,凸显出小丑前所未有的荒唐和黑暗,仅仅是因为心血来潮的念头,这位发狂的杀人犯就使蝙蝠女直接落得瘫痪;拍摄和芭芭拉形似女孩的裸照,妄图逼疯戈登警长;在和蝙蝠侠的对决中,小丑的阴险诡计层出不穷,甚至在最后也只是因为运气不佳打出了玩具子弹才堪堪落败。作为小丑在蝙蝠侠系列里的重启之作,也如同副标题所暗示的,致命玩笑中小丑疯狂、血腥和暴力的形象和无预警无差别的行凶手段,直接将整个蝙蝠侠系列重新带回了黑暗的起源。由于故事中的小丑太过于黑暗甚至连作者阿兰摩尔自己也说过他从未真正喜欢过致命玩笑里那个暴力血腥的小丑。

    结尾处蝙蝠侠劝小丑从善,小丑说了下面这个笑话。

    “从前,在一家精神病院里,有两个人

    有天晚上,他们决定不要继续住在精神病院了,

    于是他们计划逃出去。

    他们爬上了屋顶,越过两栋建筑之间的狭窄缺口,他们看见城镇的屋顶在月光之下延申……通往自由的世界。

    第一个人毫无困难地跳过去了,但是他的朋友,却不敢跳,你知道……他很怕掉下去。

    于是第一个人想到一个主意,他说:嘿!我有带手电筒。等我把它打开照在两栋建筑物间,你就可以踩着光柱走过来了!

    但是第二个人却摇头,他说

    *他说:什,什么?你当我是疯子吗?你铁定会在我走到一半时关掉它!” *

    随着警笛声越来越近,蝙蝠侠和小丑却突兀地看着对方放声大笑起来。

    这里蝙蝠侠和小丑两人双双大笑更像是对双方相互之间处境的一种荒谬的嘲笑。他们两人像是镜子的两面,尽管两人都是混乱的哥谭背景下的另类,但蝙蝠侠毅然地选择了执杖正义与秩序,是跳过裂隙站在哥谭自由的月光下那位病人,而小丑则更像是是不敢越过那道缺口只能躲在混沌阴影里的病人,当蝙蝠侠做出荒唐的邀约的时候,小丑也自然明白,自己不相信也不可能和蝙蝠侠站在同一边。小丑总归还是小丑,蝙蝠侠也只能是蝙蝠侠,蝙蝠侠和小丑终究会互为哥谭的正反,而两人之间的斗争也才刚刚开始。

    布莱恩·阿扎瑞罗的《小丑》 小丑与哥谭

    不同于《致命玩笑》,阿扎瑞罗的图像小说《小丑》从另一个视角入手,着重刻画了一位处在人生谷底的黑帮马仔形象,并借此重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疯狂扭曲的小丑。

    琼尼作为一个典型的哥谭小人物,曾五次入狱,身无分文,游荡在社会底层,连妻子都已经对他感到绝望。他的命运在自愿地接过去阿卡姆接回出院的小丑的车钥匙时来到了转折点,他不甘于平庸,和所有人一样,他想要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财富。在琼尼接完小丑之后的那场聚会上,他从小丑身上看见自己想要的一切,暴力,权力,金钱。于是他敬仰小丑,希望通过小丑来变成自己理想当中的大人物,梦想着有一天也能站在哥谭之巅。随后他跟随小丑看见了这个疯狂的犯罪王子重新统治哥谭市的手段,并且逐渐得变成小丑的心腹之一,他也跟着小丑走上了一条不归的道路。

    虽然故事的情节简单,但阿扎瑞罗没有用超级英雄系列常用的全知全能的上帝视角去讲述故事,而是另辟蹊径让琼尼这个角色变成读者的耳目,从一个旁人的角度去审视小丑,使小丑的野心和他所带来的混乱更加直观的呈现出来,也让人从不同的角度看到了一个令人窒息,到处充盈着堕落和压迫的哥谭市。

    这部作品中的小丑与我们在之前蝙蝠侠作品中所熟知的小丑不同,尽管小丑的作案手段一如既往的血腥与疯狂,但他所作一切似乎开始合乎逻辑,他有了明确的目标,甚至有了人情和理想。不再是往常作品中类似于查尔斯曼森或者汉尼拔那种无情的凶杀犯。

    他被阿扎瑞罗安上了庸俗的过去,早年间在街边拉皮条和勒索,抱怨着工作。即便是在故事主线当中小丑看上去也像一个嗑着药丸瘾君子,拿着装着威士忌的瓶子酒鬼和一个为了领地打架的混混头子。小丑的滑稽面和他独特的处事哲学在这部作品里变得更少了,他更多的展现出了作为哥谭最顶端的罪犯的狡猾、冷血和纯粹的毫不掩饰的精神错乱,暴力和血腥充斥着整个故事。

    小丑为什么这么做?

    当小丑看见笼罩着哥谭市的阴郁云层上打出蝙蝠印记之后,他对琼尼讲了一个故事。

    “在我……不在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他执着地想要驾车在一天之内环游世界。他赌咒发誓他能做到,也尝试了许多次,就我所知。

    每当他失败的时候……他就会坐在路边诅咒自己的厄运。最终,总会有一个仁慈的人停下车。

    在屠杀了好心人 — — 还有他的乘客 — — 比如妻子、孩子 — — 之后,他会把他们放到自己的车里,把车点燃,然后开走他们的车。

    随后他会加满油,等着日出,以便再次尝试环游世界。

    他……也不在了。但这不是关键点。

    你还不懂吗,琼尼·琼尼?他把自己的失败怪罪到车身上。他的脑子里从来没想过他认为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是不可能的。

    我很欣赏这点。

    真的很欣赏。”

    或许,这就是小丑对自己所作所为的一种诠释,手里染着鲜血,去追求遥不可及的梦。又或许,小丑早就知道故事的结局,驱使着他去完成自己的梦的只是他心中的那份执念和刹不住车的疯狂。

    但是,小丑暗示的不切实际的梦想又是什么呢?

    追踪整条故事线,小丑劝诱杀人鳄,逼迫企鹅人为他干活,和谜语人针锋相对,威胁杀掉哈维丹特的其中一个人格,这一切都是为了重新夺回曾经属于过自己的哥谭市。

    故事的前半部分小丑顺风顺水,在尔虞我诈的哥谭地下混得风声水起。

    直到他面对真正阻碍他的宿命的对手,蝙蝠侠。

    蝙蝠侠像标志着一天结束的西落阳光,小丑眼见着自己的计划在蝙蝠侠面前分崩离析,看着哈莉奎因和杀人鳄们也被一个一个的除去,到最后直面蝙蝠侠时,小丑感到彻底的绝望和愤怒,纵然他有千百种手段,却仍然逃不出这个身披黑披风的正义使者地制裁。

    这个想要在一天内环游世界的人,最终还是没能完成自己不切实际的梦想。

    仔细观察故事里的另一个线索,不难发现在这个故事里小丑想要统治哥谭的动机还是离不开哥谭市永恒不变的话题,财富与名利。小丑为了一层分成枪杀手下,逼迫企鹅人为他赚更多的钱,想要从哈维丹特手中抢过贸易控制权。阿扎瑞罗笔下小丑不再像摩尔或者蒂姆伯顿的小丑那样因为疯狂而疯狂,疯狂更像是他为了达成目的的一个手段。与其说这部作品深化了小丑的形象,不如说阿扎瑞罗重新塑造了一个更为黑暗和可怕的小丑。不同以往更为积极、喜剧化的小丑,阿扎瑞罗重新打破了观众对小丑的认知,这个小丑现实得让人胆寒,同样歇斯底里的嘲笑,配上永无止境的野心,原来脸上红宝石一样的唇膏也被替换成了恐怖扎眼的巨大疤痕,他的每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都仿佛是对这个物欲横流的哥谭市的深深讽刺。

    换个角度看,通过故事讲述人琼尼的视角,这里的也小丑不再是那位飘忽不定,把所有人都玩弄在股掌之中的犯罪家,阿扎瑞罗的小丑更多像是一个疯狂的悲情反英雄角色。

    “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我的混蛋继父,有一次——

    只有一次——带我们去露营。

    之前我从没去过的户外的森林,那以后也再没去过,真的。

    但和继父那次,我捉到一只癞蛤蟆,把它装在盒子里带回家。

    我抓虫子喂它…大部分是蟑螂,多数时候,我们只有那个。

    下雨之后,我也会把它带到楼顶去,看它在户外的样子,我想象着它喜欢在周围蹦蹦跳跳,我想它真的喜欢,我也喜欢这么想。

    但有一次…

    楼顶上有些比我大的孩子,他们看到了我拥有的东西…

    他们说要把我的癞蛤蟆从屋顶扔下去。他们会的,我知道,我同样知道我不能让他们这么做。

    对我这么做。

    于是,我亲手扔。

    后来,我去下面的街上找它。到处找遍了…

    但再也没找到。”

    琼尼讲的这个故事也许就是小丑与哥谭的故事了。

    琼尼为了出人头地煞费苦心的往上爬,不惜一切的想成为下一个大人物。在最后时刻蝙蝠侠出现,琼尼和小丑被追赶至走投无路,两人一个放声大笑,一个涕泪横流。琼尼的放声大笑更像是完成自己心愿的直观表达,琼尼认为自己终于像哥谭犯罪史上的“大人物”一样,站在哥谭之巅,和所有“大人物”一样成为蝙蝠侠的眼中钉。而当琼尼觉得自己从未这样接近小丑的时候,小丑却在大街上嚎啕大哭,“浅显”和“丢人现眼”,这是小丑最后对琼尼的评价。琼尼最后才明白,他想成为的小丑并不只是甘愿坐在哥谭地下皇帝的皇位上,小丑想要的不仅仅局限于此,他像极了童年时候的琼尼,而哥谭则正是他心爱的那只蛤蟆。当小丑一遍纵火一边哭着喊出“这里属于我”的时候,我们似乎终于能窥探到这个哥谭的犯罪王子内心深处真正的想法。

    可是这又能怪谁呢。

    “我想不出更糟糕的死法了。

    我知道所有糟糕的死法,完完全全的知道。

    我的朋友,琼尼·琼尼,我比讨厌一切更讨厌的…

    是道歉…”

    人们总是下意识的认为小丑是哥谭疾病的根源,小丑不这么认为,他拒绝道歉,拒绝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内疚,他仇恨一切。是的,患病的是整个哥谭市,小丑只是哥谭的一个缩影,混乱,扭曲,欲求不满,脱离于社会道德。哥谭早已身患顽疾,小丑不过是哥谭身上那道最令人骨寒毛竖的溃烂疮口。

    而蝙蝠侠,只是能够暂缓痛苦的止痛药而已。

    《蝙蝠侠:黑暗骑士》 犯罪艺术家

    与阿扎瑞罗的小丑同年,诺兰的电影《黑暗骑士》把小丑这个史上最伟大的罪犯推上了神坛。

    黑暗骑士在超级英雄电影中无疑是一部非常特别的电影,克里斯托佛·诺兰将现实主义和超级英雄的漫画情节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和漫画相比,蝙蝠侠在系列中的形象显然更加贴近现实,而黑暗骑士中的小丑的形象在希斯莱杰的精湛的演技下也显得前所未有的完整和充实。

    当世界第一次看到小丑时,人们对于小丑的形象就开始了无穷无尽的讨论和质疑,当希斯莱杰身穿角色经典的紫色西装,画着几乎稀碎的水彩妆容出现在人们眼前时,所有的讨论都在一瞬间被终结了。人们一直都在等着一个黑暗而又独特的小丑出现,而黑暗骑士中的小丑,正是所有人心中所想的那位哥谭的犯罪王子。

    “有些人就是想看着这个世界燃烧。”

    在影片中,小丑有着自己的一套完整的价值观和社会哲学,他通过不断地犯罪,威胁恐吓市民,大张旗鼓地破坏,意图让哥谭市陷入混乱。他的行为不可预知,手段暴力且疯狂,崇尚混乱和无政府主义。小丑把自己比作一条追着汽车的狗,认为世上的一切都本质都应该是混乱,制度诞生才是带来了阶级之间不公平的罪魁祸首。小丑的目的,就是让一切归于混沌。

    黑暗骑士里对小丑和蝙蝠侠之间也有不少致敬致命玩笑的桥段,两人的关系同样更加倾向于致命玩笑中描述的镜子的两面。

    小丑和蝙蝠侠关系在黑暗骑士中显得更加黑白分明,蝙蝠侠代表着秩序和理性的正义,而小丑则是随机、混乱与疯狂。随着故事的进行两人之间迥然不同的生存哲学也在不断地延申和碰撞,小丑作为蝙蝠侠的反面,则坚信着人类只是带着名为秩序的面具,在面具之下,人们的内心永远是自私且堕落。而当蝙蝠侠骑着摩托车在千钧一发时调转车头没有撞上小丑的时候,小丑回过头,望着倒在地上的蝙蝠侠爆了一句粗口。与被小丑误导成为双面人的哈维丹特不同,蝙蝠侠最终还是放下了私欲,坚持自己作为哥谭守护者的信念,将心中的正义得以延续。

    在影片的最后,小丑面临着死亡。他嘲笑蝙蝠侠,同时也在小丑眼中描述了两人之间的关系:

    “你就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死去不是吗?

    这就是当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撞上一个无法撼动的物体时会发生的事。

    你果然是无法腐坏的,不是吗?

    嗯?你不会杀了我,因为你心中残存还有着你所谓正义感的错觉。

    我也不会杀你,因为……你太有趣了,

    我有一种感觉,我们注定会一直这么斗下去。”

    人们把小丑称为艺术家,他的犯罪计划往往都是利用了人性本身的弱点,甚至哈维丹特,在一直光鲜的外表下,哈维也一直都潜藏着另一个负面自私的人格,而当女友瑞秋死去,小丑在医院中第一次让哈维用硬币来决定别人生命的时候,也激发了哈维心中那个邪恶且不安定的自我,利用哈维想要为瑞秋复仇的心理将这位哥谭市曾经的光明骑士引上了犯罪的道路。

    小丑始终将自己摆在人性的高位,他像一个手法精妙的魔术师,悄悄地隐去正确答案,剩下两个同样不堪和艰难的选项逼迫人们做出痛苦的抉择。他把人性当作自己最强大的武器,在最后时刻载满了市民和囚犯的渡船,互相之间都拿着可以摧毁对面渡船,保全自己的遥控器,也正是小丑给整个哥谭开出的关于人性的命题。小丑乐于见到人们堕落在自己人性的阴暗面,希望看见腐败和自私在人心当中扎根和传播,他就像一只装满黑色墨水的试管,而从秩序到混乱,需要的只是轻轻的一滴。

    结语

    从1940年小丑第一次出现在蝙蝠侠的连载到今天,从一开始的以笑面人为模板到阿兰摩尔笔下的疯狂的愉悦犯,再到被希斯莱杰演绎得出神入化的犯罪天才,小丑的形象逐渐丰满。

    在这次《小丑》中,托德·菲利普斯更是打破了往常漫改电影的套路,重新刻画了一个发疯之前的小丑,华金·菲尼克斯主演的新版小丑跳脱出漫画中的小丑故事线,将以全新角色亚瑟·弗莱克的视角出发,描述一个默默无闻苦不得志的喜剧演员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逐渐变得扭曲一步一步走向疯狂故事。

    小丑这个经典的角色被各个年代的各类影视作品刻画了无数次,被列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漫画恶棍和虚构人物之一,这次托德·菲利普斯的《小丑》甚至力压了各类艺术片夺得了金狮奖,小丑的形象似乎又要被添上传奇色彩浓厚的一笔。

  • Manosphere

    Manosphere

    他一向不待见女人。

    不是那种不待见,你知道的,他有毛病。不,不止如此。

    空闲的时候,他会读一些厌女主义者的文章,那些身上时时刻刻带着汗臭味的人写的文章,并且暗自得意自己的与众不同。实际上,单从表面看,他算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身体健康,身材也保持的不错,走路稍微有些外八,和女人说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抬高声调。

    他第一次坠入爱河是在高中,那个女孩,他仍然记得她灰色的眼睛,还有那副被所有高年级男学生津津乐道的身材,他一整个学年都静静地忍受着其他男生们对她的品头论足,也把对她的爱意藏在了心底。他很聪明,一直都保持着相当不错的成绩,可是对青春期的少女来说,这算不上什么加分项。于是,他渐渐地开始放弃高中可能出现的浪漫关系,但他还是深信着在成年之后一切都会有所改变。那些书上写的长大后重塑自我的陈词滥调可以在他身上实现。

    那些话的确实现了,某种程度上。他长高了一点,但他知道一米七五当然没高到哪里去,他的肩膀也变宽了一些。他还想着充实一下自己的手臂,可他不愿去健身房,他和那些举着哑铃炫耀着自己的肱二头肌的男人实在不是一路人。那里充斥着原始的气息,这种气息让他浑身不自在。

    他开始蓄胡子,他觉得这为他勾搭女生增添了不少魅力。但他从没有过真正的女朋友,他自己也在奇怪为什么。一位朋友告诉他,他应该试着更加坦诚一点。他一度以为然,但他还是幻想着大家应该能透过他的外在来了解真正的他。事实上,两天之后他就把那些话抛之脑后。那些有才华的人——真正聪明的人,都往往不会那么轻易地被普通人接纳,他这么觉得。

    接着是简。在大学里,简是走得离他最近的一位。他们在希腊戏剧赏析课上认识,他选这门课单纯是为了学分——出乎他意料的是,他居然喜欢这门课,他欣赏希腊人对悲剧的理解——简有一头黑发,一直垂到腰,她并不能算漂亮,但是简总是让人感到舒服。如果你仔细端详她的话,你会发现她把自己的一些小缺陷隐藏得很好。

    在某一天下课后,他主动找她,约她一起去喝杯咖啡,她答应了。那天他们从下午玩到晚上,咖啡变成了啤酒。他们聊得很尽兴。最后,他看着简,突然发现自己很想带她回家,当然,他没那么做,他摇了摇头,把那个粗鲁的念头甩在脑后——只是想想罢了——他不是那种在第一次约会就能说服女孩跟他回家的男生。

    他花了三次。

    当她犹豫再三最终说出“好吧,我们去你家。”的时候,他感到胸口的某个地方有一种奇妙的悸动。

    简身材很好。就藏在她平时穿的保守衣服下,他想——其他不起眼的女孩总想把自己打扮的更性感一点——她的胴体带着青春的味道,摸上去像雕塑一样冰凉。她也没有太多经验,这点让他放松不少。他们在宿舍里笨拙地摸索着,相互依偎在一起,计划着下周的行程。他享受和简在一起的时光。她不是那种粘人的女孩,而他也并不想每时每刻都两个人腻在一起。他并不浪漫,说不出动听的话,其他方面也不出众,但简也没有要求太多。

    直到现在他还是不确定简为什么会突然改变心意。

    某个下午,简告诉他——用手半掩着眼睛,不敢看他——她说,她觉得这段感情不会再有结果了。

    “好”,他有些猝不及防,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应该尝试挽回她吗?她想要得更多,简说。这句话让他困惑。他没有考虑过他们的未来,自然也无法反驳女朋友的看法。他觉得他可能从一开始就看错了简,或许是简一直对他抱有过高的期望——那些甜言蜜语什么的——只是在当时,他没有被这段感情伤得太深。他耸耸肩,重新整理情绪,并且执着地认为简做了一个终将会让她自己后悔的决定。

    大学毕业后,他发现自己越来越难约到女孩了。他下了几个交友的软件,想碰碰运气,他在网上读过几篇关于把妹的文章。其中之一就是把自己的履历弄得充实一点。

    这点上没有人能挑他的毛病。他表现的很完美。他的简介里写着他喜欢的节目,填着他喜欢听的歌。他没有撒谎,也没有用假照片,他从某本书上看到女人总是抱怨男人会用些可爱的动物照片当头像。然而,当他每次向女性发送信息时,结果却常常不尽如人意。今天过得怎么样?你好吗?我还行,你呢?——到此为止了。

    他发现这种模式相当容易让人疲惫,但他仍在坚持,他清楚约会需要坚持和努力。他每天留出10分钟的时间向那些他认为有吸引力又看着很聪明的女性发信息——他有一套自己的问候体系,用来剔除那些看起来浪荡的“婊子”,但他很少有机会用到——没关系,他这样告诉自己,他不需要做爱。他有一份让他满意的工作,每天过得健康又充实。每次他想做爱时,他会开始看A片,一部接着一部,直到他筋疲力尽而又心满意足。

    有一位女人在一堆无聊的废物信息中脱颖而出,她叫萨拉。从照片上看,萨拉相当的漂亮,刘海斜斜地挂在洁白地额头前。她养着两只狗——他喜欢这部分——有几次失败的恋爱经历,同样也是第一次在交友软件上认识其他人。

    “你是做什么的?”某一个深夜,他问萨拉,他下班累了,一个人在家感到有点孤独。他第二十次查看了她的相册,幻想着他们能不能在线下约见一面。

    “我是占星师。”那边回复道,他发了一个大笑的表情。但事实证明,那边是认真的。

    “真的吗?我没想到还能在网上遇见占星师。”他的语气里还是带着笑意。

    他问她为什么会选择占星师这种职业,他下意识的认为占星算命这种东西在现代社会里已经没多大市场了。她的回复相当粗鲁,话语中透着烦躁。他不明白她突然冒出的怒气,解释说他只是想多了解些占星方面的知识。他甚至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心话——他一直认为这东西就是一种只能骗可怜人的伪科学。当他发现萨拉是真的对占星很执着时,说实话,有些拉低了萨拉在他心里的好感度。为什么总有人们相信这些鬼话,还有人继续用这些鬼话去骗其他白痴。

    那么他也能,他想到。看开点。

    他们继续聊了一两天,萨拉恢复了对他的好态度,他很高兴。又过了几天,她同意约他一起吃冰淇淋。

    那天傍晚,他坐在店后遮阳的小棚里等她。他有些紧张,餐馆的灯光布置并不好,店外的墙被冷色调的光照得僵硬又古板。

    “嗨”,萨拉哼着歌走过来,解下一条对她来说大得有些过分的围巾。“不好意思,路上有些堵。”

    他喜欢她的声音,像晨雾一样干净。而且她本人和照片上一样漂亮,或许还要更漂亮些。他突然不自信起来,开始担心自己的长相。他想知道她觉得他看起来怎么样。周围的人又会怎么看他们两个,他们会不会以为他们只是亲戚关系。

    “不错的餐厅。”他说

    “不错吧!?”

    “不是…这个意思”,他停顿了一下,“我说的是反话”,他有些哑然她居然没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她会不会没他想象中的那么聪明。“这里看起来就像装满小孩玩具的集装箱,对成年人来说有些太幼稚了。”

    “哦,”她说,声音有些奇怪。“好吧。”

    在那以后,谈话有些变味了,她不喜欢那套集装箱的比喻。他有些气馁,他只是想显摆下自己的品味。但无论如何,他还有一个晚上的时间来挽回,他希望她至少能对自己的笑话有点反应。

    “你怎么会想到去学占星的?” 他记起曾想问关于她工作的事,从那个方面切入话题。他们边吃大圣代边谈论他们的工作——他的业绩一向不错;她的工作却有些不尽如人意——这段谈话很愉快,但是显然她显得有些局促,比她在网上看起来更被动了。他又找了很多话题,高兴地发现她能跟上他步调。萨拉也许是一位占星师,但她比他想得要更加聪明而有情调。

    “你单身多久了?”她问

    他有些奇怪她为什么这么问,她是否觉得他是一个可怜的单身汉,会不会认为他约不到女孩。于是他和她谈了谈简,但忽略了简是他还在大学时期的女朋友这件事。他说他被甩了,然后惊讶地意识到自己居然有些怀念那段时光。

    萨拉点了点头,看起来很同情他,她告诉他,她可以理解,她也总是那个被分手的人。她说,她的朋友都结婚了,只剩她一个人,就好像在放学后突然被告知留堂一样,没有人和她一起回家。他在脑内擅自想像着她在家寂寞的身影,并配上悲伤的音乐,他突然很喜欢自己给她搭配的这副形象。

    之后,她说,“我该回家了。”

    他开始失望。

    “我们能……我是说,你还愿意再和我出来吗?也许我们下次该去哪里喝几杯?”

    当然了,萨拉说,快速又礼貌的笑了一下,点了点头。“我再联系你。”

    他迟疑了一会儿,心里想着这是否能算是个好预兆。比“你再来约我”这句要更好还是更差。她的举止礼貌而又得体,和她一开始约会的态度完全相反,好吧,也许这不是一个好信号。

    第二天,他决定出去吃午饭。他想要让自己分心。他去了一家意面餐馆,然后听见隔壁桌子的谈话。她们是一群聒噪的女大学生,喝着高度数的鸡尾酒,其中一个正讲着一段关于一夜情的故事。

    “他没一米八,没有,我穿着高跟鞋,不过他没我高,绝对没有。”

    “他把酒直接倒在我胸上,然后说,我过会儿再来喝……神经病,我当时真的想甩他一巴掌……”

    他无言地听着,一股莫名的疯狂涌上他的心头,他跌跌撞撞地走到她们桌前,说“你干嘛和他睡觉?”

    她们看着他,像是看着车窗上的雨渍。“不好意思?”讲故事的那个女孩说。她带着一副遮住半张脸的墨镜,那算是个不利条件,他看不见她的表情。

    “他就他妈的就是个混蛋,那你为什么和他睡觉?”

    女孩们脸变得难看,“对不起”,戴墨镜的女孩抬高了语调,“我跟谁睡觉关你什么事?”

    他哑然,喃喃自语地说着什么类似于“对不起”的声音,然后踉跄地跌回自己的卡座。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为什么会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说这种话。

    他走回家,瘫在床上,不停地想,像那样的女孩——餐馆的那个女孩——是不是也会对像他这样的男人感兴趣。有些可惜,尽管她态度令人讨厌,但她的那条深色的紧身连衣裙把她的胸部称得很漂亮……他有些冲动,虚弱地靠在床榻上,脑海里满是那个女孩。

    两天后萨拉打电话给他时,他有些惊讶。但是电话那头听起来心情却不错,萨拉建议他们再见一面,喝点东西。这次他来选,她说,因为他不喜欢她选的冰淇淋店。

    他犹豫是否要为上次的失言道歉,转念一想又觉得无所谓了。

    “当然”,他说,“我们到那碰面。”

    当她出现时,他觉得自己穿得有些随意了,她穿着一条黑色连衣裙,带着闪亮的耳环和项链,头发高高地盘起,露出雪白的脖颈。但她并没指摘他的连帽衫,他也暗自松了一口气。他们挨着彼此坐下,熟络地聊起天。

    那晚他们喝多了——也许太多了。他们先解决了一瓶威士忌,接着又是一瓶龙舌兰——她提议的——他本来没打算喝那么多,但是每次酒保过来问他们是否还要再来一轮时,他们都笑着同意了。

    “我特别讨厌周五晚上太早回家”,萨拉说,“就像你连酒都没喝派对就已经结束了。”

    他点头,“去我家吧”,他说,他的心都快跳出来了,他一口气喝完剩下的酒,盯着干净的杯底,不敢看她的眼睛。

    “好吧”,她说,旋即露出一个慵懒的微笑,“我想我们可以试试”

    回去的路上,他们一直牵着手,有说有笑,他觉得他的勇气也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增加。当他们到家时,他庆幸自己出门前整理了屋子。于是,他开始亲吻她,从试探到强硬,她回应得更加热情,把手缠上他的脖子。

    他把她放在床上,然后开始解开她的黑色连衣裙,急切得有些粗暴。她显得有些畏缩,不过最终还是没说什么。他解下自己的皮带,继续亲吻她,把舌头伸进她带着红酒味道的口中。就像这样,他的大脑在尖叫,他等待的太久了,久到他快忘了这种感觉……

    突然间,他意识到一个问题,他动作变得僵硬,逐渐停下,女孩坐起身来,用他无法理解的表情看着他。

    “是酒的原因”,他低声喃喃。“给我一分钟就好……”

    “我能做些什么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他看向她,她背对着窗坐着,瞳孔像窗外的夜空一样漆黑,他按住她的头,拼了命的压抑下心中的屈辱。然后把她抵在自己的胯下。

    他在呻吟。

    没有一点帮助,他自己也知道,无论他怎么样暗示自己,强迫自己。不会有用的。几分钟后,他推开她。

    “我们喝得太多了……没事的……今晚先算了吧……”

    她看起来很理解他,至少那双乌黑的眼睛里一丝透着对他的关心。她起身伸手去拿自己的衣服,他斜着眼看着,黑色的连衣裙像是他床边的一滩死水。

    他转头盯着地板,“我们不会再见面了吧。”他说。

    他现在等待着一句真话。

    他只想听她承认,她不会再给机会了,他已经完完全全地破坏了这段关系,带着痛苦的屈辱,没有挽回的余地。

    “我……我不知道。”她说,眼神有些飘忽不定。

    “那就是不会再见了。说实话吧。”

    “可能不会了,”她说,语气勉强。“我不确定……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真的合适。”

    “好。”他痛苦地说道,他拉起裤子,只想从她的视线里消失。“我要去洗手间,你自便吧。”

    她走后,他躺在床上,他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刚才的场景,想着他是不是还能再做些什么。什么都没有了,他总结到,她从那一刻起就已经不会回头了。

    一开始,他还在为无法挽回她感到悲哀,这种心情很快转变成愤怒,接着又变成了为自己的辩护。一如他脑海里一直相信的那样,他就是所有普通庸俗的女人不喜欢也不愿忍受的那样,不够浪漫,木讷刻板,情商低下。他认为这就是女人最根本性的失败。她们只看外表,浅尝辄止,她们从不愿意更深入的了解他,她们的损失。像他这种人注定他要孤独的活着,像一匹孤狼一样,他只是放弃了一场毫无意义的比赛罢了,这很明智,省了不少时间。他突然很满意自己的结论。

    他翻了个身,仍然醒着,看着窗外炎热的夏夜,庆幸自己不用像其他的平凡的男人那样。

  • 德鲁克斯的归途

    德鲁克斯的归途

    小城夏末特有的紫黑色积云,正从远山背后无声地涌来。闪电在厚重的云层间闷声闪烁,像巨兽在喉咙深处的低吼。每年这个时候,总会有一两场这样令人心烦意乱的暴雨。

    我收回望向窗外的思绪,恰好,另一位先生结束了他的分享。稀稀拉拉的掌声在小小的会议室里响起,显得有些敷衍。

    “还有人想分享些什么吗?”我环顾四周,问道。

    我运营这家互助会已经3年了。尽管我把他称作未知遭遇创伤互助会,但是这世上毕竟没有那么多的“未知遭遇”,况且我们这里还只是一个偏远山区的小县城。事实上,来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些当地的诡秘神话爱好者。

    他们沉醉于将寻常的街景解读为神谕或末日的征兆,热衷于在无边的幻想中与某个臆想出的神祇或恶魔对话。然后,他们来到互助会,添油加醋地将这些“经历”倾诉一番,期待着听众们能报以惊呼与喝彩。

    “那么,如果今天没有……”我站起身,准备提醒大家在暴雨来临前回家。

    “请等一下,我能说几句吗?”

    一个声音从我身后传来,打断了我。我回过头,发现是德鲁克斯先生。

    关于德鲁克斯先生,我对他印象颇佳。作为一名新成员,他自入会以来,始终是会场里最安静的那一个。无论别人的故事多么荒诞不经,他都只是报以一丝淡淡的微笑,与人无争,也从不发表自己的见解。然而,与那些刻意压低声线、故作神秘的怪人不同,德鲁克斯先生在互助会之外,却是一位无可挑剔的绅士。

    他总是戴着一顶软呢帽,脸上挂着温和的微笑,举止优雅,衣着得体。每次活动,他都早早到来,帮我把凳子和白板准备妥当。听说他还在一所大学担任讲师,学识渊博。在怪人云集的互助会里,他多少显得有些鹤立鸡群。

    “当然可以。”我重新坐下。看了看四周,显然,大家对这位沉默绅士的突然开口,都抱持着浓厚的兴趣。

    德鲁克斯先生清了清嗓子,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

    “我之所以会来到这里,正是因为这件事。”他缓缓开口,“我想和各位分享的,是我朋友阿历山卓的故事。”

    县里的夏天很热,我把空调开得很低,在办公室里准备资料。

    大约三点钟,电话响了,是阿历山卓打来的。

    “德鲁克斯?我必须打给你,我……我遇上大麻烦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遥远和失真。

    鉴于阿历山卓本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麻烦制造者,还有过不少影响恶劣的前科,我起初并未将他的话放在心上。

    “这次是真的,”电话那头的他似乎猜到了我的想法,语气急切,“我觉得……我好像一直在幻听,有人在我耳边悄悄说话。就是现在,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我也能听见……”

    “我倒是能听见发动机的声音,”我打断他,“你在开车?”

    “对,在开车,快到家了。你来我家一趟,帮帮我。”

    “你应该去找医生,阿历山卓,而不是找我。”

    “不,不,医生帮不上忙!这不是病,是别的东西,一件……一件非常诡异的事。我需要你的帮助。”他的声音里透出一丝颤抖。

    “我很忙,阿历山卓。开车小心点。”我有些不耐烦了,依旧觉得这不过是他又一个无聊的恶作剧。

    然而,电话那头却突然爆发出歇斯底里的怒吼。

    “你根本不明白!听着,这不是他妈的什么无聊玩笑!你要是还对我有一丁点信任,就求你闭上嘴,听我说完!”

    阿历山卓罕见的强硬态度让我吃了一惊。我收回了准备挂断电话的手,皱着眉,将听筒重新贴近耳朵。

    “你以前见过一种图案吗?”他喘着粗气,语速极快,“像一只翅膀扭曲的蝙蝠,可能和什么乱七八糟的邪教有关。该死,我说不清楚,得画下来给你看。总之你先听我说,我找到了一个盒子,金边黑底,上面用金线烫着些复杂又奇异的花纹……就是那个图案,像一只展开翅膀的蝙蝠,翅膀以一种诡异的角度向内翻折。天啊,我真不想再回忆那些花纹,每次想起来都让我汗毛倒竖。”

    “唉……”听着他这番莫名其妙的描述,我愈发觉得这是个恶作剧,但眼下似乎只能陪他演下去。我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斜靠在椅子上。“你在哪儿找到那个盒子的?”

    “你知道我负责的那个作家吗?马尔库波·道格拉斯,那个该死的拖稿贼。我今天就不该去找他。我上午九点出门,开车到他住的那条街时,已经是正午了。途中我给他打电话,没人接,我早料到了。”

    “我在附近找了家咖啡馆对付了午饭,心里盘算着他一个字都没动的最坏情况。真晦气,我从一开始就不想接手这个倒霉蛋。吃完饭,我爬上他住的那栋老式公寓。其实那个时候我就该感觉不对劲——公寓的底层和地下室里,挤满了说着古怪方言的流浪汉。他们聚在一起,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一步步踏上那满是灰尘和爬山虎的楼梯。”

    “流浪汉?他住在阿塞拜疆吗?”我忍不住开了个玩笑。

    阿历山卓没有理会我的插科打诨。

    “我越往上走,那些诡异的绿色藤蔓就越茂盛。说实话,当时我满脑子都是稿子的事,加上这片区域的公寓大多都年久失修,有些破败也属寻常,我起初并没太在意。马尔库波住在五楼。直到我走到他那一层时才注意到,疯狂生长的野生植物几乎快把走廊变成了一座小型的原始森林。我真不敢相信有哪个蠢货愿意住在这种鬼地方……”

    “不行,我得停一下,”他突然打断了自己的叙述,“操他妈的,这声音越来越响了。起初我以为只是普通的幻听,但那个声音就在我脑袋里不停地重复,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现在已经震得我头疼欲裂。天啊,可我还是听不懂它在说什么。它的语速不快,音调低沉,还夹杂着某些不是正常人能发出的含混杂音,绝不是我所知的任何一种语言……它是在念咒吗?操,我越是用心去听,脑袋就越疼。”

    “喂?你还好吗?”

    “不好,当然不好!这该死的声音快把我逼疯了!”

    “你到底是怎么……”

    “听清楚,我得快点说,”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开始敲马尔库波的门,没人应。我转动门把手,发现门居然没锁,对此我倒也不怎么惊讶。他不在家。那个房间很小,只有一张书桌和一张床。我在书桌上找到了想要的原稿,写得相当完整,很有他的风格。我翻到末尾,看到了他的署名和日期——奇怪的是,他好像一个星期前就写完了。而且在稿子的最后一页,他用一种我不认识的语言附了一首短诗,或者随笔,我一个字也看不懂,我也是从它古怪的断行猜的。”

    “然后,就是那个盒子了。当我看完原稿,准备放下的时候,才发现那张小书桌上多了一个黑色的盒子。我发誓,在我进门前,绝对没有看到过它。它就像是凭空出现的,就出现在我眼皮底下,端正地摆在书桌中央。我吓坏了。可以肯定,在我读稿子的时候,没有任何人进出过房间。那个诡异、邪恶的黑色盒子,就那么在我眼前,乍然惊现。大卫·科波菲尔也变不出这么漂亮的手法。”

    “盒子大概两只手那么长,一只手那么高。四个角用一种怪诞的风格雕着浮夸的花边,表面用金线描着的就是我跟你说的那对蝙蝠翅膀。我没法说明白那盒子有多诡异——你打心底里知道那是个邪恶的东西,但你的视线就是无法从它身上移开。你能明白吗?当你一旦那些浮夸的花边和诡异的纹饰你就移不开眼了……”

    “所以你打开了它?”我的心沉了一下。

    “别怪我,换了你也会的。我当时根本动不了,它像是有生命一样,黑色的盒子,妖冶的金边,变魔术似的出现在你眼前,散发着难以言喻的诡谲气息。我知道,我知道我当时拿完稿子就该转身离开……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就像一只笔直冲进陷阱的兔子。”

    “然后呢?发生了什么?”

    “事实上……并没有你想象的黑雾或灾难涌出来。它是个八音盒,就是那种中间会有小人偶随着音乐慢慢旋转升起的那种。内饰和外观一样,是那种夸张的装饰风格,盒盖背面还嵌着一面镜子。我确实看到两个穿着华丽长裙的小人偶从盒子底部缓缓转了上来。但是,最恐怖的是,我没有听见任何音乐。不,应该说,整个世界都失去了声音。原本窗外聒噪的鸟鸣和楼下往来的车流声,全都消失了。死寂,一种绝对的死寂,刹那间填满了整个房间。”

    “我当时浑身发冷,寒意从脚后跟直窜脊髓。我抓起原稿就往楼下狂奔。楼底下那群流浪汉已经散了。我冲出公寓,一路跑回车上才敢大口喘气。我把头枕在方向盘上,闭着眼睛平复心情,就在那个时候,我开始听见这个恶魔般的低语。起初我以为是有人在恶作剧,但开出一段路后,那声音依旧清晰。我真的快被吓疯了,把车停在路边,将所有座椅底下连同后备箱都检查了一遍,这才不得不接受——这低语是从我脑袋里传出来的。”

    “你是说,你打开了一个坏掉的音乐盒,然后就开始幻听了?也许只是发条生锈了,你太紧张了。”我试图用理性的解释来安抚他,也安抚我自己。

    “听着,德鲁克斯,我知道这事说出来没人信,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得了精神病!但是你必须相信我!我现在真的能听见那个冰冷、毫无语调的声音,毫无顿挫地念着我完全听不懂的东西。我唯一能把它联系起来的,就是马尔库波写的那首短诗,和那个凭空出现的八音盒!”

    “别把自己搞得太累了,去喝杯茶……”

    “别他妈说这种废话了,德鲁克斯!呼……我现在终于到家了,这鬼声音还在不停地在我耳边嗡嗡作响。唯一的好消息是,我感觉自己好像有点习惯了。它现在就像一副摘不掉的耳机,在我脑子里用远超安全分贝的音量,循环播放着什么鬼东西。”

    “阿历山卓,你病了,你需要休息。”我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干涩。

    “什么?喂,大声点,我现在听不清!”

    “我说你病了!你需要休息!我待会儿就过去看你!”我几乎是在朝电话大吼。

    “你在说什么?这该死的声音突然又变响了,我听不清……操,我耳朵流血了!这是什么鬼东西……我得去拿块毛巾……喂?你听得见吗?我现在满脑子都是那鬼东西的声音!”

    “阿历山卓,我很忙,没时间陪你瞎扯……”我的耐心快要耗尽,但一种不祥的预感攫住了我。

    “这……这他妈的又是什么……”他的声音突然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变成了压抑的抽气声,“德鲁克斯?德鲁克斯,你还在吗?”

    “我在!你又怎么了?”

    “不……这次不是听见,是看见了。在镜子里……触手,没有吸盘的触手,从我的右耳里钻了出来……它是怎么……救我,德鲁克斯,救我!天啊,我的眼角也能瞥见它!它划过我的脸颊、下巴……黏液,到处都是黏液……这是真的,该死,这是真的!我能闻到它,像在太阳下暴晒了一下午的金枪鱼!天啊,救我!”

    “什么东西?喂!你能说清楚点吗?”

    “一条墨绿色的大蛞蝓!德鲁克斯,他妈的快来救我!这东西身上全是暗黄色的斑点!天啊,它从我右耳里钻出来,现在就趴在我脸上!我整张脸都是恶心的黏液……它不动了……它停在半空中,像是在……找什么?”

    电话那头,我只能听到他粗重而恐惧的喘息。我紧紧攥着话筒,疯狂地喊着他的名字。

    “我吐了……德鲁克斯,你在哪……它身上那些恶心的斑点翻开了,露出一颗接一颗硕大的黄色眼球!那些眼球像虫卵一样嵌在它身上!呕……它还在从我耳朵里往外爬,不停地扭动着……现在,所有的黄眼球都盯着我,瞳孔像蛇一样细长!德鲁克斯,你在哪?这怪物浑身都散发着恶臭!干!它在摆弄我的头发,挑衅似的缠在我脸上!我该怎么办,德鲁克斯……操!我脑袋里的那个声音越来越清晰了!它知道我在跟你说话!它知道!我听见它每一节诗文的重复都带着可怕的讪笑!他就在我脑子里!”

    “你在哪?!”我几乎是吼着问出这句话。

    “我在家!我他妈的还能在哪?!到现在你还不信我吗?废物!脑瘫!操他妈的……他就在我脑子里!他就在我脑子里面!说话,念诗,唱歌!我躲不开他,德鲁克斯,他就是我的梦魇……我听懂了……我听懂他在说什么了!他什么都知道!他把我的一切都摸透了!他在笑我!他在一遍又一遍地……笑我!”

    电话断了。

    阿历山卓的确是个轻浮的家伙,但这通癫狂的电话仍然让我感到一种深入骨髓的困惑与不安。我当即请了半天假,驱车赶往他的住所。

    一进屋,一股浓烈的腥臭就扑面而来。阿历山卓坐在一滩血泊之中,一把菜刀被丢在不远处的地板上。

    “天啊……你还好吗?”

    他双眼无神,直勾勾地盯着前方,对我的到来毫无反应。

    “那怪物呢?”我颤声问道。

    “那里。”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滩黑色的黏液,如同融化的沥青,在地板上缓缓晕开。一条墨绿色的诡异触手,从根部被齐齐斩断,正在角落里无声地蜷缩、抽搐。

    故事到这里,德鲁克斯先生停了下来,他摊了摊手,仿佛一切已经讲完。听众们显然对这个戛然而止的结局并不满意,围着他追问不休。

    我拍了拍手,笑着站起身来。看来,今天的互助会,注定要在会友们叽叽喳喳的讨论声中结束了……

    送走最后几位意犹未尽的老朋友后,我正打算打扫房间,却惊讶地发现,德鲁克斯先生竟然还未离开。

    他倚窗而立,手里夹着一支烟,正注视着楼下因倾盆大雨而狼狈跑向车里的会友们。雨点密集地敲打着玻璃,发出的声响让会议室显得愈发安静。

    他似乎察觉到了我的视线,转过头来,那双湛蓝色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格外深邃。

    “您想听听剩下的部分吗?”他问。

    那条触手,在警察到来之前就蒸发了。

    只在阿历山卓的地板上留下一大片黏稠的黑色印记。我只能向警方解释说,这是阿历山卓一次严重的自残行为。县里的警察显然也不想插手这种棘手的案子,几乎没怎么过问就草草结案了。

    后来,我偷偷化验了那些黑色黏液,发现主要成分是血液和蛋白质。我猜,那东西或许像肿瘤一样,曾寄生在他的身体里。其实,那件事之后,阿历山卓的身体并无大碍,但他的精神……我无法想象他究竟经历了什么,或者说,那个声音到底对他说了什么。他变得沉默寡言,总是独自出神发呆,对于盒子和触手的事更是闭口不提。

    几个星期后,阿历山卓死于一场车祸。鉴于他当时急剧衰退的精神状况,这个结局并没有让任何人感到意外。

    悲痛之余,我因为当初没能相信他而深感自责,这种情绪在他死后愈发强烈。我去了他家,仔细检查了他的遗物,在书桌抽屉里找到了马尔库波的那份原稿,还有一本工作笔记。笔记的记录停留在他给我打电话的那天,上面用潦草的字迹写着马尔库波的住址和电话。但我始终没找到他在电话里提到的,那首用陌生语言写成的短诗。

    我决定去找那位叫马尔库波的作家谈谈。

    马尔库波住的那个街区,以穷困和混乱在全县闻名。我特意选在一个明媚的下午去拜访他。那栋公寓楼很好找,即便在满是危楼的老街区里,它也称得上是破败不堪。几条歪斜的护栏颓丧地挂在建筑外墙,庭院里野草丛生,巨大的裂缝如同丑陋的伤疤,刻在这栋饱经沧桑的房子上。但与阿历山卓描述的不同,这里完全看不出有人居住的迹象,更不见他所说的那些流浪汉的影子。

    我顺着藤蔓丛生的楼梯走到五楼。风从走廊尽头破碎的窗户灌进来,发出呜呜的声响。正如阿历山卓所说,城市里罕见的野生植物从一块块碎裂的地砖缝隙中探出头来,伴着只剩下框架的窗户和斜射进来的阳光,竟营造出一种超现实的荒凉感。

    我在走廊尽头找到了马尔库波的房间。房门是木质的,明显比走廊上其他的门要干净得多——当然,干净只是相对而言。它看起来依旧像是一块一脚就能踹破的旧木板,棕色的油漆大片剥落,上面布满了刻痕,斑驳得如同一张古旧的地图。只有黄铜门把手,被人常年摩挲得锃亮。看到这里,我才暗自松了口气,看来那位落魄的作家确实住在这里。

    我敲了敲门,门很快就开了。

    站在我眼前的就是马尔库波,他的模样和我想象中的大相径庭。他已上了年纪,眼角的皱纹很深,头发也已花白。但精心修剪过的胡须,以及高挺鼻梁上架着的一副银框眼镜,让他看起来更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教授。他整洁细致的打扮,与这座摇摇欲坠的公寓格格不入。他穿着白色的睡袍,脚上随意地套着一双毛绒拖鞋,显然没料到会有访客。不过,他还是很热情地邀请我进屋坐坐。

    房间很小,塞进一张书桌和一张床后,就显得有些拥挤。但屋子打扫得很干净,地板虽破旧,却看得出保养的痕迹,床铺也整理得相当整齐。他看起来像个严谨自律的人。他请我在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坐下,自己则随意地坐在床沿,并给我泡了杯茶。

    我向他说明了来意。起初,他对自己原稿被阿历山卓未经同意就拿走一事感到十分光火,但当听到阿历山卓的死讯时,他的情绪又转为愧疚,连连向我道歉。

    “……我朋友,阿历山卓,去世前说在这里看见过一个音乐盒。”我说。

    “音乐盒?”马尔库波歪过头,眼神有些闪烁,盯着自己的脚尖。

    “是的。他说发生了一些诡异的事情,出事前曾打电话给我,其中就提到了那只烫金边的音乐盒。‘用怪异风格雕着花边的奇特盒子,上面用金线勾着一只展开翅膀的蝙蝠’,他是这么描述的。”

    “真是细致的描述。”马尔-库波低声说,依旧没有抬头。

    “您对那种样式的音乐盒有印象吗?”

    “……没有,我想我从没见过。”

    “这里还有其他人住吗?阿历山卓说他过来时,看见楼下有一大帮流浪汉,可我今天来却一个也没见着。”我试探着问。

    “流浪汉?”马尔库波忽然笑了起来,“你对这片地方了解太少了。只要你的门留着一条缝,这帮该死的小流浪汉就会像老鼠一样钻进来。这栋公寓简直就是他们的大本营。不过这几天,我确实没怎么见过他们了,那帮小兔崽子或许不止这一个窝。”

    我尴尬地陪着笑,对他的话却半信半疑。

    “除此之外,阿历山卓还提到过一页短诗,据说当时就夹在您的原稿里。”

    “我从不记得我写过什么诗。”

    “据说,是用一种很罕见的语言写的。”

    时间临近傍晚,晚风吹过街道,将书桌上那叠被镇纸压着的稿纸吹得哗哗作响。

    “不,我没见过什么音乐盒,”马尔库波终于抬起头看着我,厚重的镜片反射着窗外的余晖,“当然,也没写过什么短诗。”

    “……既然您这么说了。”我沉默许久,深知在他这里问不出更多东西,便起身告辞。

    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送我到门边。

    就在我转身准备离开的瞬间,我的余光猛然瞥见——一只通体漆黑的盒子,正静静地压在他书桌的那叠稿纸上。

    “非常感谢你的来访,对于阿历山卓的遭遇,我很遗憾。”马尔库波顿了顿,花白的胡子随着嘴唇微微抖动,“很抱歉,这里没有黑色的音乐盒。”

    他这么说着,轻轻地关上了门。

    我走下楼,五楼的窗户已经关上了。那栋破败的楼房在逐渐西沉的阳光下,只剩下一道道嶙峋的剪影。

    我从马尔库波的住所一路驱车回到家,一天的奔波让我筋疲力尽。我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进屋子,打开书房的灯。

    下一秒,我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

    那个黑黝黝的盒子,正端正地摆放在我的书桌上。

    直到亲眼见到它,我才明白阿历山卓的描述有多么贴切。你的眼睛根本不可能错过它。那漆黑的盒子带着一种诡异而邪恶的气场,与周遭的一切格格不入。它仿佛是来自地狱最深处的造物,根本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它像是一块纯白的画布上被悍然泼上的一大团墨渍,陡然出现在你视线的正中央,直愣愣地刻进你的脑子里。

    冷汗瞬间浸湿了我的衬衫。这是阿历山卓看到的那个音乐盒吗?是谁把它放在这里的?马尔库波?他是怎么进来的?无数的疑问在我脑中炸开。我不敢在家中片刻逗留,头也不回地跑回车上。可还没等我松一口气,我就惊恐地发现,那个邪恶的盒子,又鬼魅般地出现在了我的副驾驶座上。

    整个晚上,我发疯似地在城里逃窜,敲开了所有我认识的人的家门。但无一例外,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

    没有人能看见那个音乐盒,除了我。

    它躲避着别人的目光,只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像一个狡猾的影子,只活动在唯我可见的死角。没有人相信我,而我也躲不开它。我被诅咒了。如同在阿历山卓脑中不断徘徊的低语,这只盒子,就是鬼祟的恶魔用烧红的烙铁,在我的视网膜上烫下的永恒刻印。

    我疲惫地放弃了求助,将自己反锁在家中,绝望地看着眼前那个挥之不去的盒子,苦苦祈祷这只是一场惊悸不安的噩梦。

    该怎么形容它?我不敢靠近,甚至不敢直视。但它强迫着我——我是说,暂且不提它无处不在的身影,它本身就有一种让你目不转睛的魔力。它就像森林里突然钻出的一头阴森野兽,浑身散发着不祥的气息,你想躲开,它却让你无法移开视线。就算你鼓足勇气转过头去,几分钟后,你会发现它又那么突兀地出现在你的视野里,像狂风呼啸的荒原上凭空出现的一棵枯树,不停地扭动着丑陋的枝桠来吸引你的目光。你唯一能做的,就是闭上眼睛,任由黑暗和莫名的恐惧慢慢吞噬你的内心。

    我当然也试过砸烂它,但那根本没用。我眼睁睁看着盒子在我眼前消失,斧头劈坏了书桌,然后又看见它戏谑般地出现在房间的角落里。我甚至能听见它对我发出的阵阵讪笑。

    那天以后,我几乎夜不能寐,也很少进食。漆黑的盒子成了我清醒时的噩梦。有那么一整天,它像一具可怖的灵柩,静置在我的茶几上。我面对着它,满眼都是那只被斩断的墨绿色触手,以及阿历山卓瘫在血泊中的样子。我最终也会变成那样吗?我不敢去想。

    时间一天天过去,盒子如阴魂不散的幽灵般缠绕着我。我试图用相机拍下它,但只是徒劳。就像它从不在旁人眼前出现一样,每当我举起相机,它便消失在快门之下。我只能用速写本亲手记录下它的样子。我发现,抛开那股令人毛骨悚然的气场不谈,它的精巧同样不似现世的产物。盒子的木料我从未见过,颜色黑得摄人心魄,仿佛能吸收所有光线。

    我越是仔细地观察这只盒子,就越是被它精湛的工艺所折服。我疯狂地搜寻与之相关的一切,却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它像是恶魔无意间遗落在凡世的造物,没有任何资料提及过它的存在。我把那些陌生的文字抄下,寄给几位有门路的朋友,也始终没有结果。

    我越陷越深。一个礼拜后,我对盒子的兴趣几近狂热,最初的恐惧已被抛之脑后。它像一块黑色的磁石,随时随地吸引着我的目光。它精美得无可比拟,却没有一个人知道它的来历。只有我能看见它——这竟然让我萌生出了一种病态的自豪感。

    若非阿历山卓惨痛的经历,我可能早就打开了这只不祥的盒子。现在,我对着它画了无数幅临摹画,极尽所能地勾勒出那些繁复的金色线条,送往各个我认识的学校和博物馆,可没有一封回信。

    几个星期过去,我依旧夜不能寐。偶尔实在疲惫不堪,浅浅睡去,一觉醒来便看见盒子躺在我的枕边。我借着皎洁的月光细细揣摩它,看着盒面上勾勒出的倒羊角在月色下反射出淡淡的金光,想象着这个恶魔在阿历山卓脑中到底说了些什么。我知道,它想让我打开它。我甚至已经能够听见它在我脑海里嘶哑的呼喊。我无数次将手伸向盒子的扣环,又无数次在阿历山卓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中停下。我不再害怕盒子本身,取而代之的,是对我自己这股狂热的恐惧。

    我已经忘了盒子是什么时候消失的了。某个清晨?某个烈日如火的下午?也许是在我最终决定要打开它的那一瞬间,或者更早。它就那么消失了,像它突然出现时一样。我发疯似地找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可它再也没有出现。我只能从那些堆积成山的资料和临摹画上,来说服自己,这一切并非一场荒唐的梦境。

    “一起消失的,还有那座理应存在于上个世纪的危楼。盒子消失几天后,我听说那栋破烂的公寓总算被拆了,而马尔库波——那位废墟里的作家,则不知所踪。”

    “我试着不再去想那只音乐盒。‘它消失了,一切都结束了’,我不断地告诉自己。”德鲁克斯先生戴上他标志性的软呢帽,向我打了个手势,朝门口走去。

    “但你知道最让我害怕的是什么吗?”他在门口回过头,雨夜的闪电在他身后一闪而过,照亮了他苍白的脸。“那个漆黑的盒子消失了,可我无论如何都忘不掉它。它或许逃出了我的视线,却以另一种方式住进了我的大脑,在我每一个梦里扎了根。梦里,我围着它转圈,拿着放大镜研究它的每一处雕纹;梦里,我毫不犹豫地打开了它,两个穿着长裙的小人偶,伴着美妙得不可思议的音乐,从盒子里慢慢转了上来。”

    “盒子消失了。”他自嘲地笑了笑,“而我现在,却在后悔没有打开它。”

    雨下得更大了,伴随着阵阵惊雷。我有些担心德鲁克斯先生,走到窗前,却发现他的车已经不在楼下了。我叹了口气,锁好窗户。雷声隆隆,头顶上的白炽灯跟着不停闪烁。桌上几份文件被风吹乱,我无心整理,锁上门便下了楼。

    几分钟后,我又鬼使神差地返回会议室,把所有的灯都打开,然后用手电筒仔仔细细地检查了每一个角落。

    没有。

    没有那只黑色的,烫着金色倒羊角的盒子。

  • 从衣冠楚楚到浪荡游子

    从衣冠楚楚到浪荡游子

    还有什么能比菲利普马洛那辆1948年产的风骚的林肯大陆更有派头的呢?

    雷蒙钱德勒笔下这位经典的私人侦探,毫无疑问是现代电影和文学中硬汉的标杆,他的林肯座驾同样也是美国二战后经济腾飞的新象征,代表着一个战后现代而繁荣的新美国。想想吧,一个像菲利普这样的硬派侦探开着林肯这样的车。几乎所有人把他看作是一个充满着成功且充满荣誉感的人。

    遗憾的是,菲利普并不是在40年代大雾弥漫的洛杉矶傍晚开着1948林肯大陆。他在30年后的洛杉矶开着20年前老旧的豪车。他也并不是我们第一印象当中像汉弗莱·鲍嘉那种粗俗无礼的西装暴徒。相反,艾利奥特·古尔德演的很好。他失神而又恍惚,艾利奥特·古尔德倾力扮演的这个马诺,更像是一个深陷泥潭中的男人。

    正是这种恰到好处的“突兀感”是整个60年代末一直到70年代,代表着美国新黑色电影的关键词。即便这身打扮在战后的美国会显得很酷,但是从各个方面来说,艾利奥特·古尔德扮演的马诺,在1970年的洛杉矶都开始显得格格不入。从他的着装,抽的香烟到与人交往的方式,甚至是整体的世界观,都落后了整个社会一大截。他像是被强行塞进1973年里的1953年的侦探。一位迷离在时间中的角色。而正是这种把主角丢进一个更加现代的环境中,并让他始终保持着传统老派风的做法,也是让美国新黑色电影成功的关键要素。

    比起欧洲的同类影片,美国的新黑色电影更加专注对电影本身形式的研究。这种黑色性质的实验开始于罗伯特奥尔德里奇著名的《死吻》(1955),他第一次涉足了社会和电影中关于精神分裂的新领域,并给传统黑色电影划上了句点。美国新黑色电影出现在社会和文化最为动荡的时期,越南战争的爆发,海斯法案的废除,反文化运动的兴起,社会原本的结构被撕裂。而且,几乎同时,新的浪潮在欧洲兴起,后现代主义在德里科·费里尼的《8 1/2》和希区柯克的《惊魂记》开始进入大众视野,这一切为新的电影运动出现铺平了道路。通俗的讲,我们可以将新黑色电影简单地定义为在新的现代社会环境中的经典黑色电影。而欧美新黑色电影的分歧也出现在这里,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他们如何在新的背景上套用经典的黑色电影要素。欧洲方面,让皮埃尔梅尔维尔的两部电影《独行杀手》(1967)和《红圈》(1970)是个很好的例子。

    在这两部电影中梅尔维尔都与经典黑色电影进行对比,梅尔维尔运用老电影中最直接的视觉冲击来明确主题。像《独行杀手》中阿兰·德隆扮演的带着软呢帽穿着风衣的杀手科斯特洛,《红圈》中几乎和马洛同一年代的吉安·玛丽亚·沃伦特扮演的沃格尔,他们都像雷蒙钱德勒笔下经典的反英雄形象。梅尔维尔创造了浪漫的硬汉角色,但他从没想过要把犯罪行为浪漫化,他的方法清楚地反映了老派黑色电影产生的影响——黑色电影原本主要是针对美国国内的一种艺术运动,最终才艺术家们出口到世界其他地方。梅尔维尔重构了电影的桥段、主题和镜头语言,但是他也将《独行杀手》和《红圈》中存在的经典黑色要素和其他当代运动,比如法国新浪潮运动进行了互动。最明显的例子是《红圈》和朱尔斯达辛的《男人的斗争》(1955)之间的对话。毫无疑问,梅尔维尔的新黑色电影所带来的变化都是结合了现代社会和文化大背景下的产物。这两部新黑色电影对比传统黑色电影,主人公都带上了怀旧的影子。

    与此同时,美国的新黑色电影却朝着相反的重构传统黑色电影,正如安德鲁斯派塞在《新黑色电影的哲学》中提到的:

    美国新黑色导演会刻意按照标准的黑色电影惯例叙事,例如搜寻,调查或者旅途中发生的意外,然后重新反过来质疑这种叙事本身。

    尽管梅尔维尔电影里的主人公也面临着与当时许多美国新黑色电影类似的发展冲突,但即便如此他们仍然充满了主角特有的伟大光环。科斯特洛们就算身处重压,也依然不会丢掉他们传统的荣誉感,所以这些硬汉们身边始终围绕着浪漫高贵的光芒。他们的高尚骑士精神还是能够随意地征服缺乏同理心新社会环境,在格格不入的时代也能同样的鹤立鸡群。在这一点上,美国这边的新黑色电影主角就显得有些悲情了。

    在约翰博曼的《步步惊魂》(1967)中——与艾利奥特·古尔德扮演的马诺相仿,沃克的角色也在周围的环境中显得不够融洽。即便这次的主角相较马诺而言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但是,沃克仍然时刻遭受着道德上的不安和精神上的空虚,和无法适应的社会一次一次的碰撞,擦出火花。在整部电影中这种奇特的“脱节”以多种方式贯穿着整部电影。

    《步步惊魂》的剧情始于一段双重背叛,沃克在影片伊始被他的密友和不忠的妻子合谋枪杀。这次的背叛给沃克造成了强烈的创伤,在整部影片中,他一直都在试图去理解他的密友和妻子为什么会对自己痛下杀手。和他的传统前辈主角一样,沃克是一个残留着些许荣誉感和有着自己道德底线的罪犯。但他与前面所讲的梅尔维尔电影中的主角不同,随着环境的改变,维护荣誉和自尊的传统侠义精神不复存在。相反沃克越想维护自己的荣誉,就越是迷茫和犹豫,直至完全迷失自己。

    对比前面所讨论电影引入主人公形象的方式,《红圈》中主角克罗利被判入狱五年最后表现良好被释放,《独行杀手》中科斯特洛与众不同且有条不紊的杀人方法逐渐将他排除到在周遭世界之外,在《步步惊魂》中则是突然背叛造成的心理上的打击。这些信息让我们知道主角和整个社会背景的总体关系:克罗利重新回归社会不是一个突然之间的变化,更像是一种自我革新,带着重生和进步的意味;科斯特洛逐渐熟练的手法让他沾沾自喜,甚至给杀人这件事依托了生活的意义;而沃克则是原有的世界观被友人和妻子粉碎,被迫接受了新的世界观。

    这种侵略和暴力的演变最直观地反应在了电影本身的形式上。《步步惊魂》通过轻微的镜头变化和表演来不断地重现过去。影片从一开始就有意在过去和现在不断切换,让背叛带来的影响一直到影片最后还能给观众完整直观的感受。零碎的片段叙事也照应着沃克不断回想过去的心理。随着他与周遭环境越来越疏远,他的形象也逐渐变得脱离社会的虚无。关于这点,电影在沃克的人际关系上有很明显的表达。

    沃克和妻子姐姐克里斯有一幕令人印象深刻的互动。克里斯问沃克“我叫什么名字”,沃克却反问“我叫什么名字”。对话戛然而止,双方都知道彼此最后的情感联系都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在电影里沃克与他人的任何互动本质上都是多余的,沃克没有回头的余地,所有互动都是推动他复仇情节的一部分。

    沃克与代表着现代美国的各种新兴商品也有不少的互动,他会对着电视机胡言乱语,一个人寂寞地站在机场看着航班起落。这些场景都是用来营造沃克自身和社会之间的疏远和脱节,而在这里就不得不提到美国新黑色电影当中对汽车的使用。

    当时的汽车产业和黑色电影的处境相仿,在新的环境里也面临着转变压力。到60年代末,美国汽车已经失去了代表美国二战后工业实力的象征地位,反而是“筋肉车”的概念给美国汽车(特别是在加州地区)注入了男权和物质主义的含义。譬如福特野马、庞蒂亚克GTO等新款在传统消费文化当中创造出了一个新兴的利基市场,也重新定义了当时美国男人们的硬汉理想。

    沃克为了报复针对他的汽车销售员斯蒂格曼在洲际公路上横冲直撞毁了一辆皇冠敞篷车。而在几分钟前,斯蒂格曼的同事用着一辆雪佛兰和女客户调情,紧接着销售员斯蒂格曼横空跳出,用能随意开车兜风的理由抢走了女客户。显而易见,汽车正从逐渐从战后集体身份的象征转变成个人主义的象征,物质主义和男性气质开始被映射到汽车身上。同样与之相反,沃克在公路上撞毁崭新的汽车的行为正是对这种新象征的一种反叛,从而使他的整个形象脱出现代社会之外,凸显出他在当下环境中的格格不入。

    和我们所讲与社会“脱节”的新黑色电影主角相对应的是,另一种与菲利普式那类不太一样的主角。他们更像是有着严重缺陷的无能主角,完全无法面对当下的状况。《双重保险》(1944)中的沃尔特·内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沃尔特是一个软弱无能并一直处在混乱状况下的人,更糟的是,他始终认为自己有能力解决所有问题,实际上他不仅毫无作用,反而将整个故事推向更加混乱结局。同样在《布莱顿硬糖》(1948)中平基一直都算是社交上的弱者,他也不断深陷于自己的精神世界,最终变得虚弱和恐惧现实。

    乍一看,这些主角与我们讨论的“突兀”新黑色电影主角相互矛盾。然而在带有严重缺点的表象下他们的核心仍然是带有高度存在主义的角色。像《步步惊魂》中沃克这样的角色不仅仅是雷蒙钱德勒式硬汉男主的延续,也还是像前述的沃尔特和平基这样的非英雄形象的延续。

    影片中沃克展现出众多硬汉和反英雄角色表现出的相同特征:不懈的气势以及对目标的执着。可是他所处的困境,与社会背景的整体脱节还是让他的角色变成一位无能和经典黑色电影主角结合的极端版本。最明显的地方体现在他角色的黑化,以及他对影片开场的背叛的不断挣扎。

    沃克报仇心切,但最后他才发现自己苦苦追寻的并不是他想要的答案。他至始至终都被隐藏在幕后的真凶所利用,根本目的也是为了消除公司的竞争对手,复仇仅仅是密谋犯罪中的一部分。他与妻子琳恩的对话中也可以看出他性格中这种明显的缺陷。

    电影里他最脆弱的一刻,就是在妻子背叛后第一次面对妻子时。沃克冲进卧室,带着盲目的愤怒中向床上不停开枪,希望能抓住措手不及的林恩和马尔。但整张床都是空的。接着,画面转到他沉默地坐在客厅,一边默默地清理他的左轮手枪,一边听着妻子琳恩苍白的解释。

    这里是整部影片沃克最自卑的桥段。他绝不会打断妻子的解释。他的心底还残留着愤怒,但是他的支离破碎经历和所受的种种屈辱已经填满了他心里的其他部分。他并不是在沉默不语,而是心力憔悴地无法让自己坚持再复仇下去。

    毫无疑问,沃克展现出了顽强的反英雄人物的特点:坚持不懈的追求自己的目标。他也代表着那些存在主义无能男主的延续:支离破碎的人格,毫无意义的追求。新黑色电影主角与环境的不和谐感被表现到极致。

    新黑色电影继承了经典黑色电影当中的美学传统,但是新黑色电影中能够成功、最为重要的原因是,他在重新阐述不断变化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新困境和问题的同时,也保留了经典黑色电影叙事和主题。

    欧洲新黑色电影用绝对浪漫的手段来重新定义这些新时代的元素,特别是用高贵荣誉的形象来描绘他们的主角。而美国新黑色电影则是通过他们自己极端自我的意识形式,用更愤世嫉俗和冷漠的态度将对现代主题和经典桥段对立起来。主人公也是美国对重新定义黑色电影的关键因素,主人公与周围世界的脱节决定了他与其他角色,空间,道具以及观众之间的关系。

    存在主义在影片中被解构并放大到极致,通过将硬汉和非英雄的黑色电影主角在眼花缭乱的新环境下的迷茫困惑揭示出当时社会的关键问题。

  • 恶潮汹涌-人物设定

    恶潮汹涌-人物设定

    人物设定

    达尼洛Danilo

    • 年龄:26

    • 性别:男

    • 故乡:意大利 博洛尼亚

    • 语言&口音:口音很重的英文,任谁都能听出他来自意大利。

    • 职业:医生

    • 相貌:皮肤苍白而粗糙,五官端正,短胡渣,鼻梁很高,眼神深邃,黑瞳

    • 头发:黑色短卷发(平常都藏在风帽底下)

    • 体格:比普通人要高(180cm),体型偏瘦但看得出经常锻炼(65kg),身材笔挺

    • 服装:传统中世纪着装,常年戴着黑色棉斗篷和风帽,穿着皮靴,拿着黑色短手杖;为了防范瘟疫以及当时正处于小冰河期全球气温偏低斗篷底下也包裹得严严实实的。

    • 性格:冷静,沉默寡言,笃信上帝,信仰纯洁,但在被瘟疫夺取了家人之后对周遭任何事物都怀有敌意。

    • 角色动机:杀死传播瘟疫的怪物为自己的家人复仇。

    • 角色定位:由玩家操控的故事主角

    • 角色背景:达尼洛是萨勒诺大学最好的学生,他能用手术刀精准的分开因为发炎黏在一起的溃疮,他能挑出藏在细小血管之间的骨刺,他熟知人身上的每一块骨骼、每一条脉络,除此之外他还是学校击剑队的首席、咏诗班的班长,他被学弟们称为萨勒诺大学的骄傲,他自豪地把这顶桂冠戴在头上,享受着大家对他的敬仰……至少在瘟疫来临前是这样。

    无数的奖项并没有帮助回到博洛尼亚的达尼洛从瘟疫死神的手里救下自己的亲人,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生养自己的家人被黑色的肿瘤荼毒了全身,他看着家人们口吐黑色的胆汁,所有的内脏被慢慢侵蚀腐化,自己却只能用着过时的疗法无力地抗争着,这是20年来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弱小。

    他并不是希波克拉底,他甚至救不了自己的家人,他在瘟疫的浪潮面前什么都不是。

    在经历过生死别离之后,达尼洛变了,他不再是学校里的那个尖子生,也不是那个面对瘟疫束手无策的青年医生。他把往日的笑颜和自己的单纯一起埋葬在了博洛尼亚。他变得冷酷而又无情,他抛下了他的手术刀,给自己定制了一款特别的手杖,精雕细刻的黑檀木的底端被按上了一颗明晃晃的尖钉。就像现在的他一样,看似瘦弱的外表之下,隐藏着那颗为了复仇而跳动的心脏。

    他盯上了那只传说中的怪物,那只人们口耳相传的瘟疫之源,“一切都是它的错!”,“既然瘟疫无药可救,那么就杀瘟疫的源头!”达尼洛在心底下了定论。瘟疫还在蔓延着,欧洲大陆的每一阵风中都充斥着人们的哭声和呐喊,达尼洛跟随着人们口中的恐怖传闻和空气中瘟疫的恶臭,追着怪物跑遍了整个欧洲,最后怪物的身影消失在英吉利海峡的另一边,而那也将是达尼洛的最后一站。

    梅利Merry

    • 年龄:23

    • 性别:女

    • 故乡:英国

    • 语言&口音:尽管她有意压制但还是能听出她不同于一般英国乡下村妇的口音

    • 职业:村妇(女巫)

    • 相貌:小巧可爱的圆脸,皮肤白皙,面色红润,脸上有些小雀斑,褐色瞳孔

    • 头发:红色长卷发

    • 体格:正常身高(160cm),营养不良(45kg),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 服装:中世纪妇女着装,胸口别着一颗木制胸针

    • 性格:不同于同时期女性的独立自主,优雅而聪慧。

    • 角色动机:表面上只是一位希望逃离士兵追捕的普通女孩,实际上是借用主角的力量达成自己的作为荒野女巫的使命。

    • 角色定位:贯穿整个主线的女主角。

    • 角色背景:梅利从没见过她的父亲,而梅利的母亲,死在瘟疫来临前的那个冬天,她被指控为教唆人们犯罪的女巫,活生生地被烧死在火刑架上。梅利一直把这个当成母亲为数不多的幸运,心地善良的母亲一定接受不了现在这如同人间炼狱般的世界。而梅利自己在母亲死后,也去了北边的子爵家讨了份长工做。除了子爵毛手毛脚的大儿子外,其他人对梅利都不错,她也在那度过了一段难得平稳的时光。

    转变跟着瘟疫一起来临。子爵庄园外的村庄受到了瘟疫的侵蚀,全村24口人无一例外的惨遭瘟疫的毒手。一时间流言蜚语传遍了整个庄园。最先囔囔起的是与梅利同一村的女仆,“她妈妈就是那个被领主火刑的女巫,说不定这场瘟疫也是她搞得鬼”。

    流言把整个子爵府搞得人心惶惶。子爵和子爵夫人倒是明辨是非,并没有因为这种子虚乌有的传言惩罚梅利。可当谣言传到神父那里时,一切都不一样了。庄园的神父连夜写了一长封信给伯爵领的领主,加油添醋地写上梅利妖艳而恶毒的长相,会在深更半夜鸽笼变生饮着鸽子血,更是在临近村庄里残忍的降下了瘟疫。

    梅利有难了。

    第二天清晨,领主的卫兵便到了子爵府上,尽管子爵极力帮梅利辩护,但终究还是改变不了什么,他们给梅利带上沉重的脚铐,用抹过蜡的亚麻布封住她的嘴——怕她念出什么可怕的咒语。

    梅利就这样被带走了,她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地反抗,甚至没有争辩过一个词,安静地可怕。因为她知道一切都是徒劳,她知道这个世界不会给平民任何的发言权。她早就知道了,这种不公的待遇,从她进入子爵府时就知道,从她眼睁睁地看着母亲被送上火刑架时就知道,从她出生时便被命运神明如此告知。

    梅利沉默不语,她正等待着命运。

    锡德尔&艾莉兄妹Sidle&Elle

    • 年龄:12

    • 故乡:英国 罗切斯特

    • 语言&口音:市侩小市民的乡音

    • 职业:小偷(情报贩子)

    • 相貌:兄妹俩脸上都有着雀斑,红色瞳孔

    • 头发:哥哥是淡金色的短发,妹妹是淡金色的马尾

    • 体格:都是小孩体型,哥哥(150cm,45kg)妹妹(150cm,40kg)

    • 服装:打着补丁的短衬衣 ,脖子上系着成对的项链。

    • 性格:充满活力的捣蛋小鬼,但是意外的精通各种野外生存技能

    • 角色动机:克莱蒙斯夫人的执行人,代表着克莱蒙斯夫人的意志

    • 角色定位:推动剧情发展的配角

    • 角色背景:没有多少人知晓锡德尔和艾莉的真实身份,克莱蒙斯夫人把他们包装的非常完美,除去那一头漂亮的金发外,锡德尔和艾莉都与那些英格兰本地土生土长的混蛋小鬼没什么两样,他们白天追着野鸽子冲进满是荆棘的浆果丛,晚上藏在树上用弹弓射那些偷溜出来找食物的小野猪。

    八年前的秋天,来自丹麦的诗人把他们寄放在了这个小庄园里,那时候克莱蒙斯伯爵还健在,诗人说要把两个小家伙放寄放这里几天,自己去伦敦采购些东西。半个月过去,诗人没有回来,一个月过去,还是没有诗人动静,直到三个月后,有人在森林深处发现一具吊在树上的腐烂死尸,尸体已经被鸟雀啄得不成人形,但尸体残留的装束,怎么看都是那位丹麦诗人。恐怕这位可怜人甚至还没有走出伯爵领就被强盗们残忍地杀害了。克莱蒙斯勋爵在诗人的尸体上找到一封信,上面用德语写着:

    我的勇士,我将这两个孩子托付给你,请你带他们逃离这里,务必保证他们的平安。我的王国覆灭在旦,我的生命也如风中残烛。可他们,我的孩子们,命不至此。我曾预见从东方来的黑色旋风席卷了整个欧洲,天地变色,日月无光,黑色的恶魔逃出地狱里,为害人间。也许我见证不了这个预言的实现,但请你代替在我在预言来临之前,保护他们不受到伤害。我曾向我的孩子们发誓,我会看着他们长大,给他们食物和爱。可是我已经完成不了这个誓言了。我希望你,我的勇士能够代替我抚养他们长大,我不求他们为我复仇,只愿他们能安安心心的度过安稳又平凡的一生。

    信没有落款,淡黄的信纸已经被染上了诗人的斑斑血迹。克莱蒙斯伯爵读完信,又看了看还在咿呀学语的两兄妹,长叹了一口气。犹豫半响后,伯爵还是软下了心,决定了收养他们。

    俩人成长的很快,在克莱蒙斯伯爵钻研神学的那段时间里,兄妹俩在克莱蒙斯夫人的手下钻研着各类追踪术,格斗术和药学基础。到伯爵去世时,他们已经成长为能够独挡一面的年轻猎人了。

    伯爵去世后,夫人并未隐瞒俩兄妹的身世,将当年的故事和盘托出,令夫人意外的是,两人都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情绪,对现在的他们来说,克莱蒙斯夫人才是真正的家人。

    克莱蒙斯夫人Mrs.Clemons

    • 年龄:35

    • 故乡:法国 安茹

    • 语言&口音:语法和用词都很讲究的贵族英语,但还是能听出些许法国口音。

    • 职业:没落的贵族、庄园的女主人

    • 相貌:成熟优雅的美人,妆容精致,皮肤保养的很好。

    • 头发:盘起的黑色长发

    • 体格:凹凸有致的身材(160cm 45kg)

    • 服装:做工讲究的贵族衣服

    • 性格:落落大方的大家闺秀,理智又成熟

    • 角色动机: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支持主角对抗瘟疫和教廷,但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 角色定位:推动主线的关键配角

    • 角色背景:克莱蒙斯家族在新王爱德华上任之后便一直走在下坡路上。克莱蒙斯伯爵在继承了父亲的土地和头衔后,便怡然自得的过上了田园隐居的生活。他的远方姑妈给他介绍了一位来自法国的大小姐,曾经也是家世显赫的博松家的千金。同是家族没落的年青贵族,博松家的大小姐与克莱蒙斯伯爵情投意合,在认识的翌年两人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克莱蒙斯伯爵并不求名图利,克莱蒙斯夫人也不是爱财之人,两人在田园中度过了一段平稳而温馨的新婚生活,可数年过去,克莱蒙斯夫人还是没有诞下任何子嗣,这无疑深深得影响到了两人的感情,锡德尔和艾莉两兄妹的到来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克莱蒙斯伯爵的情绪,可夫妻两人的关系终究还是渐行渐远。

    克莱蒙斯伯爵不再像以前那样钟情于园艺和艺术,他把生命的精力全投入到了神学的研究上,终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钻研厚重的经文典籍。克莱蒙斯夫人无可奈何,她无法说服丈夫,只能一个人终日在庄园内郁郁寡欢,她在庭院里种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试图挽回丈夫的心意,但克莱蒙斯公爵却对上帝之外的东西置若罔闻。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克莱蒙斯夫人也失去了耐心,她把心思放在丈夫的对立面。克莱蒙斯夫人开始频繁出入于各个大学,与各领域的教授交好,于此同时,她也逐渐开始反感起了自己庸碌的丈夫和食古不化的英国教廷。

    一年后的某一个夏天傍晚,克莱蒙斯伯爵死在了例行打猎的路上,据他的随从说,伯爵就这么毫无征兆的直挺挺地从马背上摔了下去,见他心心念念的上帝去了。

    克莱蒙斯伯爵去世后,克莱蒙斯夫人继承了这片庄园,她开始资助英国一些新派的艺术家,把土地租给了穷苦的人民,尽心尽责地帮助附近有困难的村民,毫无疑问克莱蒙斯夫人已经赢得了所有人的赞赏和尊重。

    虽然可信度不高,但坊间还流传着另一种传闻,克莱蒙斯夫人心狠手辣地毒杀了自己的丈夫,她在暗地里扶持着另一种邪教,掌握着庞大的地下情报网,意图颠覆整个不列颠王国。

    当然,所有人无不例外的都把这些可笑的流言当作是无稽之谈。

    安斯加尔勋爵Lord Asgard

    • 年龄:32

    • 性别:男

    • 故乡:英国 牛津

    • 语言&口音:受过高等教育的贵族口音

    • 职业:骑士

    • 相貌:蓝色瞳孔

    • 头发:靓丽的金发

    • 体格:正常身高(175cm),强壮(70kg)

    • 服装:出场时身着中世纪骑士的开面甲胄,带着宽剑和红披风。

    • 性格:荣誉感很强的传统贵族,富有正义感,但对敌人和异教徒深痛恶绝。

    • 角色动机:虔诚坚定的天主教徒,憎恨异教徒,首要目标就是消灭被教廷通缉的女巫。

    • 角色定位:阻碍主角前进的反派

    • 角色背景:老安斯加尔男爵是内维尔十字之战退下来的老兵,十年前,是爱德华国王亲手为他带上勋章,分给他整块肥沃的土地,小安斯加尔也是一直以自己的家门为荣,在父亲过世后小安斯加尔原封不动的继承了父亲的男爵称号,同样也将整个牛津的治安问题视为己任。

    安斯加尔男爵一直都是最为虔诚的天主教徒,领主和教会都对他赞赏有加,他也不负期望的帮着领主和教会维护着整个领地的安全。久而久之,他成了牛津最坚实的一道屏障,所有盗匪闻风丧胆的骑士,坏人们无法逾越的高墙。

    可突如其来的一次变故改变了他,她的妻子,同样也是一位纯洁而善良的天主教徒,不幸的死于难产,而幸存下来的孩子也因为先天疾病早早夭折。安斯加尔勋爵被这场意外打折了腰,峻拔的身材一夜之间变得憔悴而又佝偻,从前亮丽的金色长发也变得无光黯淡。他向着上帝悔过,请求上帝告诉他自己错在哪儿。大教堂的主教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异教徒的阴谋,卑鄙的异教徒诅咒了安斯加尔的妻子,连同那个夭折的孩子。

    于是安斯加尔勋爵变了,严苛和残忍成了他的新外号,特别是针对那些女巫和异乡人。他像一只到处嗅探着的猎犬,在整个牛津的领土上寻找着任何可疑的痕迹,哪怕只是深夜独自在家低声的喃语,也会被当成女巫施展邪咒的证据。

    安斯加尔勋爵依然是牛津郡可靠的守护者,是抵挡强盗和土匪最尖利的拒马,保护人民最坚实的屏障。但这道玫瑰墙的利刺,同样也正在往墙垣内侧疯狂地生长着。

  • Love Spell

    Love Spell

    我已经记不清她的脸了。

    尽管我还是能从相片和人群中辨认出她,但是她的音容颦笑都早已淡出我的记忆。

    某些闷热的晚上,我仍会梦见她,梦里她的脸像是丢失了细节的像素图片,她不停地唤着我的名字,我却怎么也看不清她。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甚至怀疑我们是否真的见过面,也许她只是卡在现实当中我的某块梦境的碎片,只存在于半梦半醒之间的美好之中。但这回忆又真实的让人心悸,每当我想起她,我身上的每块神经都会因为思念而紧绷,我意识到我曾经是如此地渴求她,这份过火热情即便到现在也没有一点褪去的痕迹。

    我不明白是什么让她如此的特别。我记不起她容貌的细节,但我记忆里的她是如此得卓绝群伦,我记得她提着旅行箱顺着人潮走下月台,像被是一堆衣衫褴褛的平民簇拥着的女王。而从那一刻起,藏在身体里荷尔蒙冲动就告诉我,她就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我也试过忘记她。每个人都有过刻骨铭心的回忆,但再浓厚的感情也会被时间冲淡,大家都只是摇摇头将这段感情抛诸脑后,转过头继续平淡而枯燥的生活,把往事藏在心底酝酿成某个午后的谈资。

    我并没有在否认我和她之间曾发生过的感情,但说到底也没必要深究其根源。El pasado es pasado,我需要的仅仅是接受她已经不在我身边的这个事实,然后狠下心逼迫自己向前看。一段孽缘而已,我告诉自己,何必弄得这么狼狈不堪呢。

    我只坚持了几个礼拜。

    我始终没法忘记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记忆像青藤缠着榕树,在我身上勒出一道道疤痕。我怀念停留在我脸颊上轻柔的触摸,或是那双映着自己和梦境的深黑色眼眸。我忘不了在分别时彼此相拥着的热吻,忘不了她抹在我后颈的温热呼吸。那些过往闪回的片段过于强烈,我无数次在深夜里梦见她,醒来时发现泪和冷汗已经沾湿了枕头。

    自从那以后,现实和往昔的对照逐渐开始让我痛苦万分。尤其是当我被身边那些所谓朋友环绕着时,我才发现,我越想打开心扉再去拥抱其他人,就越发现只有她的灵魂才是我真正的归宿。

    我一度认为分辨不出眼前的美是一种罪过。但每当我走出房间望着城市日落后璀璨夜景,我的心却始终无动于衷。我深知这座城市的美丽,我也曾和大家一样沉浸在这里的每一寸日光和华灯之下。

    现在我只觉得疲惫。

    我在心底给自己定了罪,我已经变得无法客观地看待任何人和事,我逐渐变得麻木,慢慢地沉沦,我把自己泡在她的阴影里。我开始渴望,渴望重新获得那种感觉。

    真爱的感觉。

    也许总有一天,我还是会重归平淡,像认识她之前那样无趣的活着,成为靠在酒吧旁的街角抽着烟,望着路灯下紊绕飞虫的普通人的一员;彻底地忘记她,忘记曾经的我们,忘记我身体里的另一部分,或许那还是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最好的部分。

    这种想法让我害怕。我对她的爱已经成了一种毒药,成为了缠绕在我们之间的黑魔法。她像是一只把我引入森林深处某口清泉的黄鹂,让我发现了这个世界所蕴藏着的另一种美好。她理解我的幽默,欣赏我的本性,让我成为我一直梦想成为的人。

    她让我知道,世界上除开那些胭脂俗粉还有其他的人,像她那样的人。她的一颦一笑都拨动我的心弦,每一个眼神都仿佛能看透我的本质,她让我做回我自己,不再执着于自己不堪的过去,让我重新感到自信和无所畏惧,让我抛下所有的焦虑和不安,着眼于和她在一起的时光。

    但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我一度渴望在其他朋友的眼中重新见到这种魔法。可是除了她以外,所有人都平平无奇,我尝试着在满月的摩天轮上约会,和女伴在槲寄生下接吻。我竭尽全力地想复刻那些浪漫的情节,想重新找到和她在一起时的感觉。

    所有的一切都不如她看向我时的莞尔。

    没有什么地方是对得上的。离开她之后的每段感情都很乏味,我连牵手都提不起劲,有几次,仅有那么几次,我有些触电的感觉,但是这种兴奋感只持续了一瞬间。就像停电的夜晚突然闪过的电光,可除此之外仍是满屋黑暗和燥热。

    我的心被她锁住了,我没有任何兴趣和动力与其他人发展关系。我再也没法被其他人感动了,我堕落了,那些因思念她而蔓延的情感正从内而外的蚕食着我。

    看看那些普通人吧,看看他们朝九晚五的工作,肤浅的人际关系,周五晚上无聊地坐在家里喝着啤酒,看着球赛。别误会我的意思,这没什么不好的。只是,这不是我。自从我经历那种心动的感觉之后,我就再也回不去了,她彻底摧毁了从前那个平庸的我。

    我正值风华,心潮澎湃,满心期望着浪漫,我还没有做好平凡的准备。我为了理想和真爱而生,执着地向往与她在一起居住在童话里,祈愿和爱人一起疯狂的活着。

    为此,我需要一个契机。我需要她,我需要再一次成为那个理想中的我。

    某个沉闷的午后,我终于下定了决心,决定再去找她。我想见她,哪怕只有一眼。我必须再找回那种和她在一起的感觉。我没法再继续自欺欺人的活下去了。

    周围的平庸和愚昧就像被这座城市嚼烂的霓虹一样索然无味,只会白白浪费掉我的青春。

    连我自己也不明白我是怎么做到的。

    熬了多少次夜,打了多少电话,查了多少地址。但是现在,现在她就在我眼前,这已经足够了。

    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是值得的,她不再是想象中的朦胧画面,我再一次清晰的看见她,她似乎老了些,额头看起来也比之前宽了一点,但我仍记得她每一寸艳丽的皮肤,轻巧扎起的长发,我记得那种感觉,和她在一起熟悉得像是回到家的感觉,我的缪斯,我的夜莺。我想冲上去拥抱她,但迈不开步子,我想笑着欢迎她,可面部的神经也不听使唤。

    也许是我太过紧张了,我站在原地支吾半天,一个字都说不出口。不过,尽管如此,相隔许久后重逢早已让我心旌摇曳。

    她笑着看着我,弯着眉毛,嘴角微微上扬挤出两个酒窝,太好了,她看起来也很高兴,她也和我一样,期待遇见彼此。

    突然间,我心底漫出一些无名的恐惧,我本以为相遇时一切都会水到渠成,但直到现在我还是想不起来我们究竟是如何相遇的,也不记得我们又是因为什么而分开,我日日夜夜地想她,可在重逢的此刻我却发现我对她认知甚少。

    她似乎察觉到我的不安,靠近我,温柔地轻抚着我的脸,嘴里重复着,“别担心,会变好的,一切都会变好的”。几个月里从未感受过的安稳感重新环绕在我的心头,我感觉轻飘飘的,像是躺在一堆羽绒里。她转过身,背对着我扎起了长发,她忙碌着,像是在翻找些什么。我只能看见她的马尾。马尾带着令人心安的节奏一上一下地跳动着。我长舒了一口气,抬起头,阳光正刺眼。

    等一等。

    这里没有阳光。

    我盯着看了半响,才发现那并不是太阳。白色、圆形的发光体,但不是太阳,冰冷的强光里感受不到一丝温暖,那只是一盏灯罢了。

    那我在哪?

    我躺在床上。但这不是我的床,这里也不是我的房间,显然也不是她的房间,这里摆满了瓶罐和仪器,看起来更像某个实验室。

    所以,这里是哪?

    我回忆不起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亦或者过了多久,但我差不多已经确定了这并不是我想象中魔法童话般的幸福团圆,我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袍,而我讨厌白色。

    现在,我真的有点被吓坏了。

    她对我做了什么?她打算对我做什么?

    我试图挣扎着下床,可是一切都是徒劳,我以为我的灵魂麻木了,但真正麻木其实只是我的身体,这已经足够费劲了。我努力地想坐起来,可我甚至做不了一个正常的表情。我所能做的只能是傻笑着看着那条蹦蹦跳跳的马尾,指望着她能对我说明一切。

    ……

    她总算回来了。

    脸上还带着过分甜美的微笑。她托着一个盘子,里面摆满了试剂瓶和针头。
    她把盘子放在一边,抚摸着我的脸,像捏一块质地轻柔的布料。

    “感觉还好吗?”她问。

    我使劲地咬住牙关。想对着她嘶吼,但所有话语都卡在喉咙里。

    她娴熟地准备好针头和药剂。“别担心,马上就好了。”

    她又笑了。

    我强打起精神,屏着呼吸,一直到针头触碰到我的手臂的最后一刻——我用尽最后的力气使劲地挣扎,试图把身体的控制权重新抢回来。

    “你疯了?”她惊讶着看着我,然后没有给我任何可以反抗的时间,熟练而迅速地把我固定在床脚早已准备好的塑料绳结上,“你在干什么?”

    我想尖叫,但只能发出微弱的喉音。只能用尽全力挤出几个不成语调的词

    “为什么……”

    她慢慢停下动作,直起身,看着我。

    “我什么都没做,”

    灯光透过她大褂的领子,白得像新雪一样

    “是你求着我的,你不记得了吗?”

    我不记得,怎么可能会记得,我求她做了什么?把自己绑在病床上?她在说什么。

    她的脸上带上了不耐烦的表情,“是你来找我的,你受不了平庸无趣的生活,你想要魔法,你忘了吗,你想要生活中不存在的高潮,想要活在青春歌舞剧里。”

    她把一张纸扔到我下巴底下,“合同上都写着呢。”

    她重新取了针,这一次,我不知道我是否还有反抗的力气。当她把药物注入我的手臂时,我瞥见了她胸前的名牌。

    她叫任,真是美丽的名字,我的任小姐,任医生。

    我无力地侧过头,却看到了其他的病床,他们和我一样被拴在床上,脸上浮现着甜腻的笑。他们都爱上了任小姐,他们的任小姐。

    他们都看见了魔法。

    现在,轮到我了。

  • Chalmie

    Chalmie

    她停下脚步,在两只摇摇欲坠的白炽灯交界的阴影里,褐色的长发直垂到腰,这时候我才发现今天她涂的是红色的指甲油。

    「你再说一遍」

    她没回头,语气很轻,但是寒得彻骨,头顶上传来飞虫不断撞击灯泡的声音。

    她突然的反映着实让我意外,我悄悄吞了口唾沫,问她:

    「怎么了」

    她不说话,手指用力抓住裙子下摆,慢慢侧过身来,长发遮住了她的表情,我却仍然可以察觉到她浑身地颤抖。

    「怎么……」

    「你再说一遍!」

    她打断我,声音里多了份力度。

    「……」

    远处传来狗吠和卡车的声音。

    在我惊讶的时候,她转过头面对着我,白炽灯昏黄的光打在她脸上,脸色发白,胸部因为大口的呼吸而剧烈地起伏。嘴唇微微地颤动,眼圈红得吓人。

    她盯着我的眼睛,棕色的虹膜包裹着猫一样的瞳孔。

    「再说一遍」

    过道另一头吹来腐烂海鲜的腥味,她的发丝随即飘散开。

    我别开眼睛,却意外地看到了她印在墙上的影子,不由得把口中的话吐露出去

    「东马小三」。